(田雷·斯蒂爾斯)有些人可能會說妳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田雷之所以要殺死這些陣亡的士兵,是因為他害怕這些陣亡的士兵會造反。如果這些人留在秦國,就會發動叛亂,這是壹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沒有辦法收拾。這個說法也有道理,也沒道理。為什麽毫無意義?因為這種通過戰爭把人俘虜為奴隸的做法,在當時根本不是理所當然的,而是壹種古老的傳統。這種方法在整個夏商周時期都被采用。夏朝、商朝和西周被稱為當時奴隸社會奴隸的來源,主要是通過戰爭,俘虜了大量敵國人口。然後把這些敵人變成囚犯,強迫他們工作。戰勝國的貴族們依靠這個來享受他們的成功。既然夏商周能做到這壹點,為什麽白起沒有做到?。這個問題我是這麽想的。
(還是出自商鞅變法)當時白起之所以不這麽做,是因為秦國的生產結構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它不同於夏朝、商朝、西周乃至春秋時期的生產結構。“商鞅變法”後,秦國由奴隸社會進入了封建社會。在秦國,以前的井田制已經廢除,土地又回到了自耕農手裏,奴隸主變成了封建主。封建主不需要把奴隸鎖起來讓他們生產,而是把土地封給自耕農,通過收地主來管理。整個國家也是靠收稅來運轉的。因為它是這樣壹種新的生產結構,它不適合讓這些在田雷被俘的囚犯把他們變成奴隸。不成為奴隸,成為自耕農,還要給他們土地,這顯然不是整個秦國希望看到的。如果把他們放在部隊,又怕他們叛逃,那就更麻煩了。
(長平之戰)除了這些原因,還有壹個重要的原因,田雷必須殺死和投降他的士兵。當時,秦國實行“軍功賞制”。秦的《軍功賞制》明確規定,軍功以戰場上獲得人頭數結算。得到的人頭越多,戰士的貢獻就越大。然而,這種“軍人獎勵制度”在實際操作時並不容易兌現。因為在戰爭中,每個人都關心戰鬥。殺壹個敵人,停下來,砍下他的頭,綁在自己身上,然後再殺,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很有可能壹場戰鬥下來,男人的手還是空的。如果妳想得到壹個頭,妳只能回到那些被殺害的人。但是誰殺了那些被殺的人呢?可能大家又要爭取了。所以這種方式操作起來並不容易。唯壹容易做的事就是抓住囚犯。抓到犯人後,可以心平氣和的砍頭。切壹個算壹個。可見,田雷之所以把這45萬士兵給坑了,多半和秦朝的這種“軍功獎勵制度”有關。(參考:
歷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