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是我國漢族具有代表性的壹種民間舞蹈形式。它起源於舫抉和耕田的農業勞動生活,由於我國是壹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家,所以表現農業生產勞動的舞蹈特別多,其中秧歌這種形式流傳最廣。秧歌起源歷史悠久,傳說河北壹帶的秧歌是蘇東坡在定州任職時編創的。古代有學者認為南宋時的民間舞蹈“村田樂”即是後來秧歌的源頭。發展到清代,秧歌已遍及中原漢族地區,尤以北方更盛。古籍記載,清初康熙年間,北京的正月到處都有“秧歌小隊閱春陽”,觀看秧歌表演的人十分踴躍,不僅小夥子們擠得肩書粉有,就連許多婦女頭上的金釵也都給擠掉了。
秧歌最早是壹種歌唱形式,後來才出現了舞蹈和戲劇的表演形式。現在這三種形式流行於全國各地。秧歌壹詞有廣義和狹義呀種解釋,廣義的泛指“出會”、“走會”、“社火”中的各種舞蹈和歌終如抉歌、高曉、竹馬、草船,,以及花玻、來茶燈等統稱為秧歌;抉義的州指秧歌(地秧歌)和高跳秧歌。 秧歌雖流行全國,但以陜北、河北、東北、山東等地為最豐育,群眾也最為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