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市區各主要路口基本都實行了不準右轉的規定。第壹,只要路口右轉是圓形全屏燈,右轉車道地面標線是直行+右轉,就不允許右轉。此時直行車輛可以直行通過右轉車道,但轉彎時必須避讓其他正在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進入引導車道。不要隨意變道。我們建議,如果是直行,盡量不要占用右轉車道,除非直行車排了很長的隊,右轉車道沒有車。第二,右轉車道的地面標線雖然是直行右轉,但是如果路口的信號燈是方向指示燈,妳必須按照燈的指示走,綠燈走,紅燈停。第三,如果右轉車道上的地面標線只有直行,沒有右轉標線,無論什麽樣的信號燈,都不能直行通過右轉車道,否則就是交通違法。即進入導向車道,不按指定方向行駛。自市區主要路口實施右轉限制措施以來,有效緩解了車輛在路口長時間排隊等候的問題,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總的來說,右轉限制措施是好的,但是樓主帖子反映的確實有壹些問題,比如車輛和行人的沖突。這裏我想說明的是,道路交叉口渠化要做到絕對不相交是不現實的。按照要求,要保證各個方向車輛和行人的平等通行權。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駕駛員對右轉的措施存在誤解,按照交通法可以走,但是右轉的車輛要讓行人和非機動車先行。也就是說,他們在綠燈的時候通過,雖然妳可以走,但是妳要先停下來,等行人和非機動車先走,但是不能爭道。現實生活中,有些司機自以為會走路,於是與非機動車、行人爭搶,就會導致。對此,交巡警部門將進壹步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駕駛員真實準確地了解交通法律法規。在此,也呼籲廣大駕駛員,多了解交通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珍愛生命,安全駕駛,做文明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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