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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的不良反應有哪些?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沒有益處甚至有害的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反應、過敏反應和副反應。

(1)副作用。在藥物治療中,與預防和治療作用同時發生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副作用稱為副作用。可給患者帶來不適或疼痛,如服用紅黴素可引起惡心、腹部不適;使用阿托品緩解胃腸痙攣時,可出現口幹舌燥。但隨著用藥目的的不同,副作用和治療效果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比如上面提到的阿托品口幹是副作用,但用於治療小兒流涎時轉化為治療作用。再比如,用麻黃素治療哮喘時,患者往往會因精神興奮而失眠,這是麻黃素的副作用。正是這種精神興奮的副作用被用於治療兒童遺尿癥,從而提高兒童大腦皮層的警惕性,治療尿床。

(2)毒性反應。藥物毒性的原因有三:劑量過大,用藥時間長,對藥物特別敏感。藥物的毒性反應對身體有害,甚至危及生命。例如,過量的催眠藥會導致嗜睡和呼吸抑制。鏈黴素和卡那黴素對第八對腦神經的損害導致的聽力損失和失衡。所以家庭用藥,尤其是兒童用藥,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量給藥。有些藥物會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造成畸形,稱為“致畸作用”。所以懷孕期間要盡量避免用藥,尤其是懷孕前3個月。

(3)過敏反應。又稱過敏反應,是過敏患者反復接觸某種藥物後,對其產生的特殊反應。它基本上與藥物劑量無關。過敏反應可引起皮疹、藥物熱、水腫、哮喘等。,並可引起過敏性休克,危及生命。因為患者對藥物的過敏反應是不可預測的,所以在使用容易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前,壹定要詳細詢問患者的用藥史,尤其是過敏體質的患者,更應該先做過敏試驗。家長應掌握兒童藥物過敏史,並在用藥時主動說明。

(4)次級反應。指用藥引起的不良後果。比如服用苯巴比妥類催眠藥後,第二天早上仍然感到頭暈、困倦、註意力不集中。藥物雖然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作用,但也有壹些不良反應,有時甚至會致殘或危及生命。作為家庭用藥,不可掉以輕心。只有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癥、禁忌癥、劑量、療程和不良反應,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藥物的預防作用,盡量避免或減輕藥物的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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