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區外新引進並落戶武侯區電子商務大廈(產業園)的電子商務企業租用倉庫進行電子商務配送的,經認定並報區政府批準後,按照每平方米4-8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2000平方米)。同時,每年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將根據其企業規模和產生的稅收,對認定的電商大廈(產業園)進行綜合評估後給予相應獎勵。
在電子商務專業建築的認定條件方面,《意見》規定,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含1萬平方米)的建築,電子商務企業使用面積達到50%及以上。同時,大廈還必須承諾對電商企業執行比同區域其他企業低50%的租金標準。達標後,經區商務局、區科技局(區信息辦)、區財政局確認後,簽訂共建電子商務大廈(產業園)協議,並經區政府批準。
在稅收扶持政策方面,《意見》規定,武侯區凡年納稅2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自2009年起前兩年按“四稅”(營業稅、增值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之和與地方所得之和100%給予獎勵,後三年分別按80%和60%給予獎勵。對武侯區電子商務企業高管,前三年按本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3年後,按本人當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70%給予獎勵。對年繳納“四稅”之和超過654.38+0萬元的電子商務企業,次年以企業繳納的“四稅”之和為獎勵計算基數,按照654.38+0%的比例獎勵其法定代表人。
同時,對在武侯區建立總部型網站,具有結算平臺和納稅關系,並配套支付系統、信用系統、物流系統和認證系統,實現網上交易和支付的項目,區政府按照項目電子網絡建設設備總投資的5%(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給予財政補貼。
武侯區規模以上商貿流通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自2010起加入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並成為其付費會員,同時開展網上交易、結算並實施稅務準入補貼。本次補貼為壹次性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0.2萬元;每個企業只能享受壹次加入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的壹次性補貼,支持金額不超過企業實際繳納的入網費用金額。
在人才獎勵方面,武侯區重點電商企業引進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可參照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並在個人入職、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武侯區重點電商企業吸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也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