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財政聯邦主義理論存在三個問題。首先,“仁政”是小概率事件,說明財政聯邦制的假設有很大缺陷(傳統財政聯邦制的問題之壹)。其次,傳統財政聯邦主義理論沒有考慮財政聯邦主義下政府權力的來源和制約政府的目的,只關註不同層級政府職能的效率和財政工具的配置,忽略了壹般聯邦主義最根本的目的(傳統財政聯邦主義的第二個問題)。壹般聯邦制的理論和實踐,關註的是聯邦制下政府權力來源於公民。聯邦制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權利。為了實現這壹目標,實施了壹套橫向和縱向的權力下放。這恰恰反映了財政聯邦主義理論的缺陷。再次,傳統財政聯邦主義理論借用了“聯邦主義”的名義,卻容易失去聯邦主義的現實性(傳統財政聯邦主義的第三個問題)。金融專家之外的讀者往往誤以為壹些非聯邦制國家的制度符合壹般聯邦制的特征,至少在財政維度上是如此,因為前者將壹些非聯邦制國家稱為財政聯邦制。換句話說,“財政聯邦主義”的理論會因為“聯邦主義”的名稱而誤導大部分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