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 *產黨廉潔自律規定》由* * *中央於2015年10月中旬印發。是黨中央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在2010《中國* * *產黨黨員領導幹部若幹準則》的基礎上修訂的。全文***8條,281字,包括引言、黨員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準則。
中國* * *生產黨各級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 * *生產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必須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的紀律處分應堅持的原則:
1,黨要從嚴治黨。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註重抓早抓小。
2.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違反黨的紀律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受到嚴肅公正的紀律處分,在黨內不存在不受紀律處分的黨組織和黨員。
3.實事求是。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理。
4.民主集中制。實施紀律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由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從過去的錯誤中吸取教訓,拯救生命。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要把懲罰與教育結合起來,做到寬嚴相濟。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國* * *黨內廉潔自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