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物美的認識與表現,側重“神識風采”之美。其最名貴的傳統素稱傳神或稱為寫真、寫心、肖品,即通過足以顯現人物內在本質的外形的描寫,真實地展示不同人物的性格、個性與內心世界,同時也揭示其品格,反映其社會屬性,並給以或嘗試新的審美判斷。為此,中國人物畫家主張以神“君形”,緊緊抓住有利於傳神的眼神、手勢、身姿等重要細節,強調分別主次,有詳有略,詳於傳情的面部手勢而略於衣冠,詳於人物活動及其顧盼呼應而略於環境描寫,或只寫人物而不圖背景,或背景十分簡略僅出示有助於點明環境的道具,或人物頭面手足寫實而衣著略帶裝飾,或背景用程式化手法而人物精細刻畫。某些人物畫為突出作者獨特感受,亦采取誇張變形的手法。在人物活動與環境景物的關系上,抒情性的作品往往借創造意境氛圍烘托人物情態,敘事性的作品在采取橫幅或長卷構圖中,尤善於以環境景物或室內陳設劃分空間,采用主體人物重復出現的方法,把發生在時間過程中的事件,壹壹鋪敘,突破了統壹時空的局限。人物畫中使用的筆墨技巧與技法,壹方面服從於形象的結構質感、量感與神情,另壹方面也要傳達作者的感情,同時還用以體現作者的個人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