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首次詳解機動車強制險與商業三者險六大區別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將於7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是我國第壹個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強制實施的保險險種。昨天,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詳細解釋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與消費者熟悉的“商業責任險”之間的6大區別。
■強制性投保和承保
商業三者險從法律效力和適應性上看無法滿足現實需要,其整體承保率較低,2005年僅為35%左右。而“交強險”是我國法定險種,其強制性不僅體現在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須投保該險種,同時也要求具有經營該險種資格的保險公司壹律不得拒保或隨意解除合同。
■實行限額內完全賠償
目前實行的商業三者險采取的是過錯責任原則,即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交強險”實施後,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按照《條例》及“交強險”條款的具體要求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不設免賠率與免賠額
商業三者險規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額),大多還在合同中規定了不同等級、數額的免賠率或免賠額。而“交強險”除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等少數幾項情況外,其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與免賠額。
■不以盈利為目的
商業三者險是以盈利為目的,無需與其他車險險種分開管理、單獨核算。而“交強險”業務具有公益性,保險公司經營該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並實行單獨核算。保險公司在厘定“交強險”費率時不應加入利潤因子。
■實行分項責任限額
商業三者險實行的是同壹責任限額,即無論人傷或物損均在壹個限額下進行賠償,並由保險公司自行制定責任限額水平。而“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即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不出險保費逐年降低
目前,各保險公司的商業三者險的條款費率各異。而“交強險”將實行統壹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此外,“交強險”實行費率與交通違章及交通事故掛鉤這壹“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壹輛車如果多次出險,來年的保費很快會漲上去,而常年不出險保費也會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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