閏月、閏年
為了調整歷法年的平均長度,使其與回歸年的長度相符合,有時就需要調整個別月份的長度或增加壹年中的月數。這個被調整的月份或增加的月份就被稱為“閏月”。
閏月這種制歷方法最早是我國發明使用的,大約開始於公元前500多年,比古希臘要早160多年。我國歷法采用十九年七閏月的方法,在不同的時期和國別是不同的。
在中國傳統的陰陽歷中以朔月的長度29.5306日為1個月的平均值,全年12個月,同回歸年的長度365.2422日相差約10日21時,需要置閏,使陰陽歷各個月份和天象物候保持對應的關系。我國古六歷中用3年閏1個月,5年閏2個月,19年閏7個月的閏月法,每逢閏年所加的月便稱為“閏月”。閏月放在壹年的年終,例如,秦代和西漢初期使用的《顓項歷》,以十月為歲首,把九月做為年終,閏月就放在九月之後,而稱為“後九月”。到了西漢初制定太初歷時,把閏月分插在壹年的各月,並規定以沒有中氣的那幾個月作為閏月,月序仍用上個月的月序,只要稱其為“閏某月”。這壹置閏規則在采用平氣的歷法中最合理的。到清代的時憲歷時,則改用定氣註歷,如繼續單純以沒有中心置閏的規則,有可能壹年要置兩個閏月。因此,又補充規定:以兩次冬至之間包含有13個月的定為閏年,閏年的第壹個沒有中氣的月定為閏月。這壹規則壹直沿用至今。閏年中以閏四、五、六月最多,閏九、十月最少,閏十壹月、十二月和正月則不會出現,至少在幾千年內是這樣的。
在公歷中,閏月不是在壹年中增加壹個月,而是在某壹個月增加壹天,以保證歷法年與回歸年相壹致。例如《儒略歷》和現行《公歷》壹般年份都是365天。通常每過四年(現行公歷有時相隔八年)就把二月份增加壹天,這壹年就是366天。這年的二月就是閏月,而這壹年也叫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