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壹般分為職能結構、層次結構、部門結構、職權結構四個方面。
分類壹般分為直線制、職能制、事業部制、委員會、矩陣制。
組織結構:
1、職能結構:是指實現組織目標所需的各項業務工作以及比例和關系。
2、層次結構:是指管理層次的構成及管理者所管理的人數。
3、部門結構:是指各管理部門的構成。其考量維度主要是壹些關鍵部門是否缺失或優化。
4、職權結構:是指各層次、各部門在權力和責任方面的分工及相互關系。主要考量部門、崗位之間權責關系是否對等。
分類:
1、直線制是壹種最早也是最簡單的組織形式。它的特點是企業各級行政單位從上到下實行垂直領導,下屬部門只接受壹個上級的指令,各級主管負責人對所屬單位的壹切問題負責
2、職能制:職能制組織結構,是各級行政單位除主管負責人外,還相應地設立壹些職能機構。如在廠長下面設立職能機構和人員,協助廠長從事職能管理工作。
3、事業部制:事業部制最早是由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總裁斯隆於1924年提出的,故有“斯隆模型”之稱,也叫“聯邦分權化”,是壹種高度(層)集權下的分權管理體制。
4、矩陣制:在組織結構上,把既有按職能劃分的垂直領導系統,又有按產品(項目)劃分的橫向領導關系的結構,稱為矩陣組織結構。
5、委員會:委員會是組織結構中的壹種特殊類型,它是執行某方面管理職能並以集體活動為主要特征的組織形式。實際中的委員會常與上述組織結構相結合,可以起決策、咨詢、合作和協調作用。
擴展資料
設計組織結構的原則:
1、拔高原則:在為企業進行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時,必須遵循拔高原則,即整體設計應緊扣企業的發展戰略,充分考慮企業未來所要從事的行業、規模、技術以及人力資源配置等,為企業提供壹個幾年內相對穩定且實用的平臺。
2、優化原則:任何組織都存在於壹定的環境之中,組織的外部環境必然會對內部的結構形式產生壹定程度的影響,因此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要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使企業組織結構適應於外部環境。
3、均衡原則: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應力求均衡,不能因為企業現階段沒有要求而合並部門和職能,在企業運行壹段時間後又要重新進行設計,壹句話:職能不能沒有,崗位可以合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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