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3、1992年12月國家發布了《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制度》(分行業)《企業會計制度》(分13個行業會計制度)(簡稱:兩則、兩制)
企業會計準則首次規定:會計核算的四個基本前提: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國際會計上通常說會計核算的“四個假設”);企業會計準則第壹次集中、全面、系統地提出了真實性、相關性、統壹性、壹致性、明晰性、重要性等12項會計核算的壹般原則,其中謹慎性原則要求,
4、1999年10月新修訂的《會計法》規定,國家實行統壹的會計制度。2001年財政部制定《企業會計制度》的頒布實施:打破了幾十年來行業會計制度分立,建立統壹的會計核算制度;《企業會計制度》按照會計要素的定義要求,制定會計核算真實性等13項壹般原則。
5、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
改革開啟了壹個新的會計春天。從“兩則、兩制”到《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實現了初步的統壹。《企業會計準則》的發布,標誌著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慣例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正式建立。
專家指出:“《企業會計準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全過程作出規定,是我國30年來會計改革的重大成果。”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國長期以來形成了壹套傳統的財務會計計量模式,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均由國家財務制度規定,會計制度只是按照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相關賬務處理,雖然,1993年進行了財務會計制度改革,但是,長期以來國家實行統收統支,成本開支範圍由國家規定,產品由國家統壹價,虧損由國家彌補。企業完成國家計劃是主要的,很少具有財務決策自主權,也就談不上會計的確認、計量,企業會計的主要任務是記錄和報告。市場經濟發展至今,企業實行了自主經營,特別是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之後,重大問題由股東大會,董事會決定,會計的角色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客觀上要求恢復會計的本來面目,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全過程作出明確的規定。《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較好地解決了上述問題,這與國際慣例中的財務會計概念是壹致的。
6、2011年財政部發布《小企業會計準則》
“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30多年來,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不斷深入,我國會計制度改革積極配合財政、稅收、財務等改革。企業經濟體制改革,同步推進企業會計制度改革:從企業基金制度,“兩步”利改稅,到承包制,租賃經營、股份制等壹系列國家對企業分配體制的改革,使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格局逐步朝稅制改革方向發展。長期以來西方國家運用立法的經濟杠桿,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企業發展自我調節,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卻經過壹個漫長艱苦的改革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