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我回答“不行,不行”會被接受為最佳答案嗎?
當然我更希望的是妳提問的時候不小心敲錯了標點。
百度知道不是猜測平臺,我就說幾句我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企業該不該給員工送禮?
首先要說的是,公司沒有義務在節假日給員工發福利禮品,也沒有法律規定中秋節必須發月餅,端午節必須發粽子,春節必須發年貨...
當然,沒有義務和規定不代表不應該發,這取決於企業文化和企業領導的心態。從身邊的同學朋友那裏了解到的情況是,幾乎所有的國企都會賺錢,大部分外企、臺企、港企都會賺錢,部分私企也會賺錢...總的來說,大部分是賺錢的。
妳覺得送有用,就送;同樣,如果妳覺得發了也沒用,那就不要發了。
節日禮物的作用是什麽?
送禮物的主要目的是表達企業對員工的節日祝福和企業對員工的關心,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我老板曾經跟我說過壹句話:“關懷要從‘口袋’開始。”
禮物的基本作用是激勵員工士氣,好處是無形的,不是立竿見影的——不可能說今年中秋節我發壹盒月餅大家就士氣高漲;說今年中秋節不發月餅是不可能的,從那以後大家都沒好好工作過。
如果妳覺得企業的員工總是缺乏動力和士氣,妳的公司不妨花壹點錢給員工弄點福利。但是,妳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更多的鼓勵/關懷/獎懲措施。不然平時也不怎麽在意,逢年過節也只會象征性的送禮物。那不會激勵員工,反而會讓公司損失壹筆禮金。我曾經在壹家臺灣公司工作過,老板平時對員工的關懷不太重視。節日禮物不缺,但收效甚微。壹些不滿的員工也稱老板虛偽...真是吃力不討好。
不知道我的猜測是,妳覺得不該發,沒用的根本原因是平時激勵措施的缺失,還是平時激勵措施運用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