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仿古建築工程是指房屋建築工程、構築物(包括亭、臺、塔等。)以傳統結構(木結構、磚石結構)為主,用傳統建築材料(磚、木、石、土、瓦等)建造的。),以及壹些用傳統建築材料建造的建築工程。
2、古建築修繕工程是指利用傳統建築材料和現代建築材料,在特定範圍內對古建築進行修復、加固和修繕的工程。
以下是古建築工程承包三級資質的人員要求:
1.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得少於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資格;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人,專業齊全。
3.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8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砧木工、木雕工、石雕工、砧雕工、泥塑工、油漆工、漆工、匾雕工、街雕工等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9人,人員齊全。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下列兩類工程的施工,且工程質量合格。
(1)單體建築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仿古建築項目;
(2)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重大古建築修繕工程。
滿足上述人員要求且企業凈資產達到400萬元以上,即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證書,三四個月後即可領取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證書。然後企業可承擔建築面積小於400平方米的單體仿古建築工程,建築面積小於100平方米的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築修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