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技法上講,剪紙實際也就是在紙上鏤空剪刻,使其呈現出所要表現的形象。勞動群眾憑借自己的聰明才智,在長期的藝術實踐和生活實踐中,將這壹藝術形式錘煉得日趨完善。形成了以剪刻、鏤空為主的多種技法,如撕紙、燒燙、拼色、襯色、染色、勾描等,使剪紙的表現力有了無限的深度和廣度。細可如春蠶吐絲,粗可如大筆揮抹。其不同形式可粘貼擺襯,亦可懸空吊掛。由於剪紙的工具材料簡便普及,技法易於掌握,有著其他藝術門類不可替代的特性,因而,這壹藝術形式從古到今,幾乎遍及我國的城鎮鄉村,深得人民群眾的喜愛。
在人類的童年時期,藝術本沒有“民間”與“非民間”之分的。隨著文明的不斷發展,社會階層、職能分工的出現,形成了相對於“宮廷藝術”和“文人藝術”而言的“民間藝術”這壹歷史的概念。不同品類作品體現著不同階層的審美標準,應是相互間分界的根本。就剪紙而言,並非凡是用紙剪刻的作品都可謂之“民間剪紙”。歷史上不乏有應貴族市民階層節日習俗需求而專營剪紙的藝人,也不乏文人畫家為藝人繪稿、或專業藝術家運用剪紙技法創作的例證。這類作品與勞動群眾為自己而創作的作品有著質的區別,多已脫離勞動者的審美本色,也不可能為大眾所普遍接受。有的作品雖也在某些地區流傳,但最終必將因為並非民眾自己的創造而在變異中面目全非。即使在今天,許多地區的群眾性美術創作活動中出現的剪紙作品,也不能與民間剪紙混為壹談。群眾性創作活動也可以采用民間剪紙的形式,創作出群眾喜聞樂見的好作品,繼而在民間流傳,但其創作目的往往已脫離自身生活的需要,甚至是表達輔導者的意圖。二者之間雖有密切聯系,但不是壹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