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保證皇室的實力,保衛皇室。有效地控制和加強了諸侯國的統治。
2.內容:將皇族、英雄和前代貴族(不同姓氏的英雄、相同姓氏的皇室貴族、第壹代皇帝的後代和遠親氏族的部落首領)分封到各地成為諸侯,建立諸侯國。
3.特點:諸侯國相對獨立,擁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容易形成割據勢力;分封對象多樣化,以同姓親屬為主體;分布區域主要在黃河中下遊,同姓親屬分布在戰略要地和富庶地區。
4.作用:鞏固了西周的統治,擴大了疆域。
第二,宗法制度
1.目的:宗法制度的目的是使奴隸主和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被分散或削弱,也有利於維護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
2.內容:以長子繼承制為中心。
3.特點:以長子繼承制為基礎,大小宗族相對;血緣與政治(國與家)的結合;大小宗族之間的關系不僅是家族等級關系,也是政治隸屬關系;嚴格的社會等級制度。
4.功能:宗法制通過血緣關系建立起壹整套土地、財產、政治地位的分配和繼承制度,保證各級貴族都能享有“前車之鑒”的特權。
宗法制度有利於團結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使“國家”和“家族”緊密結合,同時強化以大宗為代表的貴族的特權地位。
這兩者是聯系在壹起的:
西周的宗法制度和分封制是相輔相成的,分封制是宗法制度在政治制度上的體現。周由長子代代相傳,其他兒子被周分封到各地,成為壹方諸侯。諸侯的領地,除了長子繼承的諸侯,其他的兒子都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依次分封。這樣層層分封,形成了嚴格的等級制度。可見,以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宗法制度是分封制的核心和紐帶。
擴展數據:
分封制的影響:
1.積極影響: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出現了強國兼並弱國的形式,逐漸削弱了周的權威。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態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周文樺有著驚人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西周後期,隨著諸侯國實力的日益壯大,王權削弱,分封制遭到破壞;春秋時期楚王的勝利是諸侯國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春秋戰國時期。大國與小國合並,同姓國家也互相爭鬥,周壹發不可收拾。戰國末期,周王室完全失去分封權。
百度百科-分封制
百度百科-宗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