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體。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壹個犯罪都要有主體,有的犯罪是壹個人實施的,主體是壹個人,有的犯罪是幾個人實施的,主體是幾個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可以成為犯罪的主體。
(2)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及其結果的心理狀態。犯罪的主觀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比如妳犯了盜竊罪,罪犯想把別人的財物偷為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對他人身體造成損害。
有些犯罪是過失犯罪,比如失火罪,犯罪人有過失的心理狀態。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單位犯罪負有責任的人員也具有主觀心理狀態。
(3)犯罪的客觀方面。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比如詐騙罪、捏造事實欺騙他人罪、販賣毒品罪、販賣毒品罪等等。
(4)犯罪對象。是指受刑法保護、受犯罪行為侵害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不同於犯罪客體。犯罪客體是犯罪行為直接針對的對象,如殺人、傷害等。犯罪客體是特定的受害人,犯罪客體是指刑法保護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犯的社會關系。
擴展數據: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執政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政治統治和各階級的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哪些刑事責任,對犯罪嫌疑人給予哪些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刑法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的刑法僅指刑法典,即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相關聯,刑法也可以分為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是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定人、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特定事件(罪名)的刑法。在中國,它也被稱為單壹刑法和附屬刑法。
2065438+200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修訂後的刑法於2015 11生效。這也是1997刑法全面修改後的第九次刑法修正案。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具體來說,也是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給予犯罪嫌疑人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刑法是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壹切法律規範的總和。
廣義的刑法不僅指刑法典,還包括對刑法典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的決定或補充規定,如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9日通過的《關於懲治騙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998;
還包括非刑法中的刑事責任條款。比如198年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壹章,就有16條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還有“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從事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和“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職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理論上,對刑法典作出部分修正或補充規定的決定稱為單壹刑法;非刑法中的刑事責任條款,理論上稱為附屬刑法。因此,廣義刑法由刑法典、獨立刑法和附屬刑法構成。
狹義的刑法僅指系統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刑法典。在中國,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7年7月1979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07年3月1997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