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人民歷來以勤勞勇敢、儉樸淳厚著稱,諸多習俗反映了在壹定歷史條件下人們祈求豐收和平安,向往祥和與歡樂地樸素願望和最基本的生存要求。但是由於時代的局限,在傳統的習俗中就會有良俗和陋習之分。例如“燂火龍”,其作用是殺傷越冬病蟲害;端午節在古代史驅邪禳災的節日,後又普遍引申為紀念愛國詩人屈原;今新碶街道下三山有個娘娘宮,祀奉海神天後,福建人稱為“媽祖”,原是壹個具有積極意義的神話故事等等,都可以歸為良俗。
但由於歷代的封建統治,也形成諸多不科學的,甚至是醜惡、反動的風俗。如封建的宗法制度,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典妻之類的陋婚以及各類祭祀活動等,形成了民間信仰與宗教的交錯,封建倫理與傳統道德的混淆,這些都應予以批判、革除、棄絕。
為了使傳統風俗獲得健康、有益的發展,為了反映北侖的歷史和文化,北侖區地方誌辦公室有關同誌經過較長時間的采訪、調研、積累,並參閱相關的史料、誌書、輯錄了《北侖習俗》。其時限大致鎖定在清代至民國期間,當今的老年人對這部分內容也許會有身臨其境的親切感;其內容除明顯帶有與社會相悖,可能會對今人產生誤導的糟粕予以批判剔除外,壹般都如實地作了記載,以反映這壹時期的真實歷史。所以我們應本著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去看待,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發揚移風易俗的精神,有批判地發揚和繼承優秀的地域文化遺產,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