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人們使用建築有兩種基本方式——新建和再利用。中國擁有世界上最長的連續不間斷的獨立體系,中國的歷史建築遺產保護可以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初,梁思成先生研究首都北京的保護。然後,在經歷了80年代無序的城市建設之後,1982年,國務院公布了第壹批24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的歷史文化保護正式成為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接下來的20年裏,許多歷史文化名城都做了保護規劃,制定了各種保護措施。到目前為止,我國歷史建築保護的理論和實踐取得了壹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滲漏問題。
壹,我國歷史建築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65438+最後只能以孤島的靜態形式站在城市的重要位置。2.歷史建築保護的獨特性在歷史建築保護過程中,采取壹刀切的方式,片面保護傳統建築遺產,忽視現代建築和城市肌理。其結果是傳統建築遺產脫離城市,城市景觀特色不連續,城市缺乏保護區域整體環境的理念。3.建設性破壞在歷史建築保護實踐中,地方官員為了追求經濟利益,修建了大量的“古玩壹條街”、“假古玩”等項目,導致後來的歷史文化氛圍遭到破壞。不僅經濟效益沒有達到,原有的文化環境也被破壞了。4.模仿重建也是為了商業旅遊的發展。很多城市沒有歷史建築就重建模仿。有的重建中國古建築,有的模仿外國建築,造成了巨大的文化破壞和城市環境破壞。這樣的歷史建築的保護和利用,可以說是本末倒置。
二是國外歷史建築保護方法的理論研究
1.國外歷史建築保護新方法及案例19世紀到20世紀60年代,西方發現的珍貴歷史建築都是通過冷凍來保護的。然而,20世紀60年代以後,西方在歷史建築保護中強調連續性和可持續發展,這也體現了動態觀。西方國家在1976的內羅畢提案和1979的澳大利亞巴拉憲章中明確提出了“改造再利用”和保持歷史街區的連續性。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西方,“可持續規劃”、“滾動發展”和“控制性規劃”等具有鮮明動態性的規劃理念已被規劃界普遍接受。在舊城保護中,普遍提倡“循序漸進”的改造方式。20世紀60年代,由於日本經濟高速發展,其城市景觀受到嚴重沖擊,大量歷史建築被拆除重建,城市歷史建築的生存狀況堪憂。在參考了歐美先進的文化保護制度後,日本也開始實行自己的登記制度。保持遺產貼近日常生活,復興城市歷史環境,將傳統建築與周邊環境融合,形成歷史區域,劃定保護區。登錄系統對於建設高品位的城市和寧靜美好的家園具有重要意義。法國歷史建築受國家保護,不允許拆除。主要的復用方式是重構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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