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壹只知更鳥”,在這裏我不太想談本書的主旋律——反對“種族歧視“,相信每壹個人都可以從本書所描繪的背景和講述的故事種有各種關於”種族歧視“的解讀。此刻,我只是想和自己探討探討”教養和修養“,這也是當初我偶然間選擇這本書的緣由。某日早晨和某人討論起了朋友圈裏關於教養和修養的壹篇文章,論證的是關於教養和修養的區別,文章具體講的是什麽現以記不清楚了,只是當時的論點並不能說服我,讓我領悟其兩者的區別。也確實,在書中講述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身上我看到了“教養”、也看到了“修養”,想在這裏談壹談我理解到的兩者的差別。
毫無疑問男主人公安蒂克斯,也就是文中為黑人辯護的律師以及在教育孩子上充滿智慧的父親,他有自己堅持的原則,有知難而進的勇氣,有他對於社會底層人民的仁義,在他身上,妳能看到“修養”的光輝;雖然為黑人辯護的戰役中,男主人公及其家人受到了重重阻力和汙蔑,但是他用他的態度,他的行為教會了他的兒子和女兒最寶貴的東西—善良、勇敢、正值、堅強,在孩子身上,能看到“教養”的力量。知道這個世界不總是美好和善良,但卻仍盡力維護那份公平和正義。
能夠通過教育和學習而得到的,與傳統與規則相關的為人處事的“恰當”行為,例如禮貌、禮儀等,是為“教養”;而“修養”我感覺是教養的升華,更有格局且更為內化,側重於修,我更願意將其理解為內心對於是非曲直的判斷,對於情理的取舍。
不失禮,懂規矩,是為教養;不失仁,辨是非,是為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