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次采訪曹雲金,講起後臺藝人的辦理時,他趁便說到早年相聲行的壹些規矩。
他說,在早年曲藝界後臺其實有許多規矩,在後臺不能敲鼓,山東快書的鴛鴦板不能對著放,唱大鼓的不能支壹個空架子不放鼓,後臺不能下棋,因為下棋會說“妳先走我先走”,這很不吉利。早年藝人早晨起來還“忌字”,正午12點之前不能說些什麽。
現在可以說這些講究太迷信,但江湖行就是這麽走過來的。“當然有些東西我僅僅知道,現在不用了。”?許多相聲界的忌諱也是如此,在早年是有壹整套規矩的,只不過現在不再那麽講究了——許多所謂“規矩”確實也沒有必要再留存。
在早年,相聲界的忌諱首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堂會忌諱:不能說“死”字 早年許多相聲藝人都會到他人家裏去演堂會,這時分就需求留心許多規矩,不然就會擺脫主人家。
比如到王府扮演的時分,相聲藝人就不能穿藍色大褂,因為藍色是朝廷官服的根本顏色。藝人也必定不能成為主人的姓名和奶名等等。
其他堂會扮演多為賀喜生日的扮演,因此藝人扮演不能說“死”、“亡”等不吉利的字眼。因為現場還有許多女眷觀看扮演,藝人也不能像在街上扮演那樣不太講究得隨意說臟口。
日子忌諱:誰說錯話誰包賠丟掉,在舊社會,相聲藝人社會地位低下,渴望身邊悉數順利,因此在日子中常避免講壹些在當時看來不吉利的言語,做壹些不吉利的作業。
比如藝人們在壹起吃飯不吃面條,因為扮演班子拆夥才吃“拆夥面”。
藝人漱口時不準說話,嘴裏含著東西說話就有啞巴之嫌,這不利於張口扮演;不能看連環畫,畫上的人不說話,也有啞巴之嫌。
前面曹雲金說到12點之前不許說的字,就包括“龍、夢、虎、塔”等八個字,龍與聾諧音,塔與塌諧音,因此都不吉利,要用其他的春典言語來代替。
藝人們上午在壹起的時分,假設有人不小心說了這個字,所有人當天下午就不出去賣藝了,丟掉由說錯話的人包賠。現在看來,這種規矩既可笑又殘酷,但在早年就是實情。
這些日子中的忌諱,1949年之後就逐步取消了。作藝忌諱:阻遏“捋葉子”“刨活” 藝人們在作藝時,也有壹些需求留心的忌諱。
比如在街上扮演要錢時不能用手直接接錢,用笸籮接的時分手的姿態也有講究,不能像乞討那樣手心向上接。
其他最首要的,是必定阻遏“捋葉子”和“刨活”這樣的行為,這是藝人職業道德的體現。
扮演忌諱仍是要講究從現在來看,堂會忌諱和日子忌諱都已經隨風而去,作藝方面的忌諱到現在仍是應該有所講究。
捋葉子其實就是抄襲,聽到他人的好包袱兒不事前告知,直接用到自己的扮演傍邊,到現在相同會被同行所不齒。
其他刨活也必定不應該,壹場扮演中自己扮演在先的時分,有意將他人在後面扮演中要說的包袱兒提早說出來,後面的藝人就沒有辦法再說這樣的包袱兒。
藝人假設是有意為之,那就是損失藝德的體現,這是相聲行規中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