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相分是荀子的自然觀。荀子肯定“天”是自然之天。自然界的變化有自己的規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同時,天道也管不了人事。這種認為“天”與人類社會的混沌控制無關的論點,第壹次在理論上把人與神、自然與社會區分開來,是對天命論的有力批判。天人關系是傳統儒家思想中的壹個重要話題。這裏的天有兩層意思:壹是指自然,二是指人們從自然中所學到的壹些規律和道理,也就是所謂的“天”。前者是指自然本身,後者是指自然的精神。說到天人關系,“天”有時指前者,有時指後者,有時兩者混合,不分彼此,視其內容而定。比如《周易》中,天地為自然,燥、坤為其靈,幹道剛健,坤柔順。
人與自然的和諧是中國唐代劉禹錫關於“人與自然關系”的觀點。他在《天論》中闡述,意思是自然(“天”)和人類社會各有各的規律。他們只能不壹樣,劉禹錫
同樣,有時候人可以征服自然,有時候自然可以征服人。這壹觀點指出了社會與自然的區別和聯系,主張具體分析二者的關系,強調人對自然的能動精神。相對於古代片面宣揚天人合壹,是壹種進步。
“天人合壹”的理念最早由莊子闡述,後由漢代思想家、陰陽學家董仲舒發展為天人合壹的哲學體系,並由此構建了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就這個概念而言,董仲舒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他是最早的儒家五行之說者。戰國以前儒家只講陰陽,不管五行。董仲舒把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結合起來,壹般認為他是儒家解釋易的第壹人,其代表是《春秋》故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概念需要仔細分析。自然界中,天、地、人是對應的。《莊子·盛達》說:“天地為萬物之父母。”易經強調三才之道,把天、地、人並列,把人放在中心位置,可見人的地位的重要性。天道有天道,天道在於“始萬物”;有地必有路,地必有路在於“生萬物。”人不僅有他人之道,人之道的作用更具體地說在於“成萬物”:天說陰陽,地道說剛柔,人道說仁義。天、地、人雖然各有各的方式,但卻是對應的、相互聯系的。這不僅是壹種“同壹性和對應性”的關系,也是壹種內在的生成關系和實現原則。天地之道是生成原理,人之道是實現原理,二者缺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