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齡在65周歲以上(含65周歲)的老年人,均可按本辦法規定免費乘坐本市公共汽車。
2.老年人在本市免費乘坐公交車,應當持有天津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敬老優待證。已享受免費乘車待遇的離休幹部、盲人和殘疾軍人仍可使用原免費乘車證。
3.持敬老卡的老人可以免費乘坐公交* *。範圍:本市全票價2元以下(含2元)的公交線路。
4.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憑戶口簿和身份證到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申領敬老優待證。
5.各區縣民政部門負責免費出行老年人的登記和敬老優待證的申領和更換。
6.非人為損壞導致卡片無法使用的,由制卡單位免費更換。
7.敬老卡因遺失或非質量原因無法使用,需要補辦的,應當繳納磁卡工本費。
8.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時,應當主動刷卡,接受司乘人員的檢查,自覺遵守乘車秩序。
第十條敬老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者收回,壹年內不予辦理,並做不良信用記錄。
9、老年人乘車要註意安全。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應有陪護人員,陪護人員生活自理。
10、公共汽車駕駛員和乘客應當熱情周到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不得拒載或者故意刁難。
法律依據: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交通港口局制定的天津市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壹條為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愛,落實市人民政府2010年4月起本市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齡在65周歲以上(含65周歲)的老年人,均可按本辦法規定免費乘坐本市公共汽車。
第三條老年人在本市免費乘坐公共汽車,應當持有天津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敬老優待證。已享受免費乘車待遇的離休幹部、盲人和殘疾軍人仍可使用原免費乘車證。
第四條持敬老卡的老年人可以免費乘坐公共汽車。範圍:本市全票價2元以下(含2元)的公交線路。
第五條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申領敬老優待證。
第六條各區縣民政部門負責免費乘車老年人的登記和敬老優待證的申領和更換。
第七條敬老卡因非人為損壞無法使用時,由制卡單位免費更換。
第八條敬老卡因遺失或非質量原因無法使用,需要補辦的,應當繳納磁卡工本費。
第九條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時,應當主動刷卡,接受司乘人員的檢查,自覺遵守乘車秩序。
第十條敬老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者收回,壹年內不予辦理,並做不良信用記錄。
第十壹條老年人乘車應當註意安全。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應有陪護人員,陪護人員生活自理。
第十二條公共汽車駕駛員和乘客應當熱情周到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不得拒載和故意刁難。
第十三條每年6月365438+10月31前,市公安局負責提供下壹年度年滿65周歲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市交通港口局負責組織制卡單位在6月30+01前完成老年證制作,市民政局負責在6月365438+2月31前發放新卡。
第十四條每月10前,制卡單位將上月老年人免費乘車統計數據報送市交通港口局審核,審核通過後報送市財政局審核。月底,市財政局將財政補貼資金據實撥付給各公交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