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經典認為物質有最小的單位,它叫“端”。有限對象具有有限可分性,而end具有非半(不可分)性。原子在西方原子論中的本義是“不破”,與“終”有異曲同工之妙可見墨子在公元前5世紀就已經提出了與古希臘的leucippus的原子論相同的思想。
在力學方面,莫箐認為“力量是懲罰令人興奮的原因”和“力量是沈重的”。其次,和,重勇也”。“分”可以理解為由靜到動,由慢到快懲罰”是指有形的物體。認為力是有形物體加速的原因,重量也是力。物體的下落和提升(“和”)都是在重力作用下產生加速度的情況。
《墨經》研究盛衰,說:“刑(形)大,而淺,謂之均衡。”也就是說,大型物體沈入水中的部分較淺,是因為物體的重量被水的浮力所平衡。這說明墨家已經意識到浮力與物體的體積有關。
墨家經典已經發現了杠桿平衡的原理。《墨經》中,典稱“重”,掛稱“重”。支點的壹邊叫“馬克”(力臂),另壹邊叫“本”(重臂)。如果兩邊平衡,杠桿必須是水平的。在壹個平衡的狀態下,如果壹邊有重量,那肯定會讓這壹邊下垂。這時候為了恢復雙方的平衡,就要移動支點,把“本”變短,把“表”變長。但是,如果“本”短,“表”長,如果兩邊加上相等的重量,那麽“表”的壹端肯定會下垂。墨家比阿基米德早兩個世紀掌握杠桿定律。
在光學中,莫箐記錄了世界上最早的“針孔成像”實驗:在壹個暗室的門上開壹個小洞,當壹個人站在房間外面對著洞時,房間對面的墻上出現壹個倒置的人影。《墨經》解釋:“景光之人若光,其下之人也高,其上之人也高。”它的意思是:因為光像射箭壹樣是直線傳播的,人體的下部擋住了直線來的光,通過小孔射進來,在上面形成陰影,而人體的上部擋住了直線來的光,穿過小孔,在下面形成陰影,成為倒影。這是對光直線傳播的第壹個科學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