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處宅基地置換同地段300平米高層住宅:這是石家莊市政府倡導並決定的補償方式,是底線,不能低於這個標準。村裏基本都是按照這個標準,有的村甚至提高了補償標準,比如給集體組織的村民300平方米的套內面積。
2.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按15元/m2計算,搬遷費按10元/m2計算,分兩次計算;這是截至2011的標準。但是最近國有土地的征收拆遷,增加了這兩個量。城中村改造的補償肯定會參照這個標準相應提高。
3.地上房屋補償及裝修款:沒有具體的標準可供參考,壹般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當然,評估機構有具體的標準。室內裝修賠償基本差不多。
4.停產停業損失:該費用主要用於補償經營性用房。比如沿街門簾、城中村企業或公司停業期間補償的損失,壹般通過協商或評估確定。
5.拆遷獎勵:各村自行制定獎勵標準,不能統壹。
6.電器轉讓費:壹般按市場價補償。目前家電轉讓費:200元壹臺空調;有線電視150元每戶;電話轉賬到88元;熱水器100元,以此類推。拆遷過程中市場價格上漲的,相應增加補償款。
7.其他補償或補助: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或參照上述標準,各村對困難戶分別進行支付和補償,主要由村集體組織通過補償方案確定,具體視村而定。
8.城中村改造拆遷是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行拆遷的三方結合。拆遷的主體是村集體組織的自行拆遷。國有土地的征收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的征收拆遷都是以政府的名義進行的,二者的拆遷主體有著本質的區別。根據國家實行“同地同價”,各村依據不同,要綜合制定合理的補償方案。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同類房地產房屋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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