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有以下兩種狀態:壹是沒有“管理”的管理,即企業沒有固定的管理模式,完全依靠命令和指揮。通常壹個核心領導掌管著企業的上上下下,掌控著企業的發展命脈,這在新成立或剛成立的家族企業中尤為明顯。在這種企業中,沒有組織結構,沒有明確的分工。壹個人往往既是老板又是股東又是員工,身兼數職,人治的元素貫穿其中。企業的管理完全依靠家族關系的自覺和互信,命令或指令充斥著企業管理的全過程。第二,有管理但粗放。
這是大多數剛剛度過生存關鍵期的中小型家族企業。這類企業的顯著特點是有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但沒有得到落實。因為親屬關系和血緣關系,家族成員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非家族成員會礙於面子,不願意得罪家族成員,聽之任之。導致制度和管理流於形式,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有法不依、糾正不徹底等嚴重現象。有時候,老板的壹句話,可能會讓管理制度形同虛設,或免於處罰,或受獎有功,完全沒有遵循“規章制度”,“人治”淩駕於“法治”之上,使得企業上下無章可循。
家族企業文化的特點體現在企業精神文化的建設上。是缺乏壹系列的價值觀、行為和原則去處理壹個企業認可和執行的事情嗎?優秀的企業文化必須以人為本,以人為本的激勵機制,有利於提高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降低員工的離職意願;以人為本的機制可以為員工描述企業和個人共同發展的願景,實際上就是確立員工和企業共同成長的方向和目標。
家族企業以家族為導向,其“信任”和“忠誠”僅限於家族,並不惠及所有員工。而且企業中壹些重要部門、核心崗位都被“皇親”占據,家族之外的人很難插入。不僅如此,家人還容易對“外人”產生戒心,抗拒甚至壓制他們的心理和行為,或者時不時表現出“高人壹等”的姿態。這顯然容易形成“自己人”和“外人”之間的派系或矛盾,不利於其他員工的歸屬感,不利於企業凝聚力的形成,不利於調動和發揮其他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
相反,實際形成的封閉的家庭圈子,與優秀企業文化所倡導的開放狀態和真誠兼容是相悖的,更談不上營造壹種* * *共同的意識、價值觀、職業道德和全體員工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