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老師的手稿在杜拉路的壹家油條店裏用油條包著。我有壹個。是《死魂靈》的翻譯手稿。我寫信告訴魯迅先生,魯迅先生並不認為這是不尋常的。”
這是魯迅先生用油條包裹手稿的故事。
丁記載蕭紅、蕭軍居住三處,分別為283號、22號、3511農夫縣城。三月初,1935,夫妻倆搬到了杜拉路351號。壹天,小紅去杜拉路324號的煎餅店買早餐,發現煎餅店裏卷著的紙是魯迅的手稿。她非常驚訝,並就此事給魯迅寫了壹封信。魯迅回信說:
“我的手稿似乎有點傷感,我很滿意。我還能包油條,說明油條還是有壹些用處的。我自己擦桌子,因為我用的是中國紙,北洋紙可以吸水。”
魯迅的手稿沒有奈迪的詳細。唐智總是和編輯說得很好,並指出手稿必須在排版後歸還。魯迅沒當回事。正如他所說,他經常用它來擦桌子。但說到擦桌子,就只是說說而已。這是書房裏最常用的擦灰打翻東西的茶葉。家裏的破布不可能完全換掉,但也可以看出魯迅對自己手稿的不重視。但據其他記載,魯迅珍愛文章。他保留了別人的信封,這樣就可以翻過來再用。有各種各樣的磁帶被綁起來以備將來使用。稿件發表或作廢後,自然要送到其他用途。也有可能是許廣平結婚後,很多手稿被抄了或者珍藏了。所以魯迅在信中說:許知道了,似乎有點難過,這也是事實。
對於稿子,似乎可以詳細討論壹下。作者,包括草稿、清晰草稿、最終草稿等。。原來寫的自然是草稿或者是未完成的草稿。寫好或修改後就是終稿,但也可能不盡如人意,或者重寫或修改形成終稿。這個終稿是可以發出去的,所以壹般來說,終稿不存在手中,它會回到自己手中,除非被拒絕或者編輯像唐智壹樣寄回去。
《上海蕭紅事跡》中蕭紅的經歷是最終版本的稿子,應該在編輯手裏。換句話說,它是從某個出版物或報紙的編輯部丟失的。
那麽,魯迅的手稿是怎麽丟失的呢?誰丟的?
這和編輯魯迅書信的黃源有關。
當時,黃源是在杜拉路306弄敦和巷編的。翻譯首次發表於9月6日1934。這本書最初是魯迅編的,後來交給了黃源。
據黃源回憶,“我把這個稿子弄丟了。我當時不知道魯迅手稿的價值。經核實,部分手稿丟失。壹份手稿被留在了杜拉路的壹家油條店,這家店是用來包裝油條的。我和小紅在杜拉路買油條,發現油條是魯迅手稿。”
黃源的說法有問題,就是不可能只有壹家油條店。在我看來,黃源實際上是把編輯部積攢的稿子都當廢紙賣了,油條店從廢品收購站買了壹包油條,於是,魯迅的稿子就出現在了油條店。
作為編輯,我總是不把稿件當回事,主要是每天和稿件打交道,根本不珍惜任何人的稿件。即使是著名的人,也認為未來會有大量的手稿,他們不在乎眼前的是什麽。所以前幾年XX出版社編輯部經常賣廢紙,讓那些收廢品賣舊書的人發了財。假設我工作的雜誌。前幾年房子大修的時候,我也處理了很多廢品,包括很多手稿。雖然我知道壹點價值,但是我自己把它們拿下來也不好,因為它們屬於社區。他們太多了。他們被綁在壹起,不想解開。閱讀它們非常困難,最後它們被送到了廢品收購站。
蕭紅說魯迅手稿是0.755到7.9萬頁,其實不是。後來大家看到這是班捷拉耶夫翻譯的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