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室:1。診室面積與開展的服務項目相適應,能夠滿足和方便診療需要;
2.診室必備設備及物品:檢查臺、檢查椅、檢查凳、檢查床、聽診器、手電筒、血壓計、探視箱、體溫計(5只以上)、壹次性或消毒壓舌板(20只以上)、脈枕、艾條、拔火罐器、檔案櫃、候診椅(2只以上)。
3.門診存放各種登記薄(冊、卡),包括門診(急)診登記薄、傳染病登記薄、傳染病報告卡、急(危)癥治療與搶救記錄薄等。
4.在診室醒目位置,統壹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門診工作制度、醫務人員職業道德、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在職人員介紹(包括姓名、衛生技術職稱、專業和技術專長等。)都掛了;
5.咨詢室地面為瓷磚,防滑,墻面光滑,鋁合金門窗(或類似材質),流水洗手設施;
6.診所內安裝空調、采暖、通風換氣設施和免費飲用水供應設施;
7、設立反饋欄或意見箱,並能做到定期盤點,處理群眾和社區的監督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