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徒應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並跟隨老師學習滿3年。
二、學徒的指導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資格。
(二)從事中醫或民族醫藥臨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醫或民族醫藥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和獨特的技術專長。
(四)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信譽良好。
(五)堅持在醫療機構臨床實習,能完成教學任務。
三、教師應與指導教師簽訂師承關系合同,該合同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壹制定。
四、教師關系合同應當經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公證,與教師的學習時間從公證之日起計算。
五、指導教師同時帶教不得超過兩名。
向中醫學習的意義:
中醫取經是指傳承傳統醫學知識的壹種方式。具體是指以師承、口傳、傳授經驗給徒弟為基礎,使中醫知識得以傳承和發揚的壹種培訓教育模式。
學習者經過多年師傅帶教,參加師考並考核合格,取得中醫(專科)資格證後,即可執業成為中醫醫師。
向中醫學習的最新政策
第壹,考後直接練習
根據國家衛計委最新出臺的政策規定,以學徒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過多年實踐在醫術上有真正專長的人,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即學徒制考試。
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後,可以直接執業,成為壹名中醫;在這個政策出臺之前,經過老師的考核,學習者還需要參加執業醫師助理考試,合格後才能執業。
第二,學習時間變長。
原來的政策規定,跟著老師學習三年就可以準備考核;現在要在老師手下學習五年,才能準備考核。雖然學習時間變長了,但是從師傅那裏學到更多的知識,為以後的實踐打下堅實的基礎,是壹件好事。
三、考核內容實行專家評審。
簡單來說就是根據學習者的學習方向來考核。雖然簡化了考試流程,但考試難度並沒有降低,對考生的知識和技術要求仍然很高。
第四,增加學徒人數
以前師傅最多帶兩個徒弟,現在最多帶四個。這不僅有利於學習交流,也有利於讓更多熱愛中醫的人了解真正的中醫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