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副行長範壹飛介紹,央行在數字人民幣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負責向指定商業銀行批發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數字人民幣。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向公眾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和流通服務。據中國銀行原副行長、深海王集團首席經濟學家王永利介紹,央行選擇資金和技術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根據客戶信息識別的強度,為其開通不同類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服務。指定經營機構與其他商業銀行及相關機構合作,提供數字人民幣流通服務。數字人民幣只能用於收付,不能用於發放貸款,所以不計息。
數字人民幣:
數字人民幣(Digital RMB),按國際使用慣例簡稱“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的經營機構經營,面向社會公眾兌換。基於廣義賬戶體系,支持銀行賬戶的松耦合功能,等同於紙幣硬幣,具有價值特征和法律補償,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關鍵點。壹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幣;還有壹點就是它相當於紙幣和硬幣。數字人民幣主要位於M0,即流通中的現金和硬幣。主要定位為現金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共存,主要用於滿足大眾對數字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R&D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定、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功能特性:
法定貨幣:
數字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是具有國家信用背書和法律補償能力的法定貨幣。
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定貨幣,相當於法定貨幣,有效性和安全性最高。比特幣是虛擬資產,沒有價值基礎,不享有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其價值的穩定性。這是數字貨幣、央行和比特幣等加密資產最根本的區別。
雙層運營體系:
數字人民幣采用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向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將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經營機構,如商業銀行或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的準備金,這是1: 1的兌換過程。這種雙層操作體系和發行紙幣基本上是壹樣的,所以不會對現有的金融體系產生大的沖擊,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DC/EP交割采用雙層運營模式,不與商業銀行傳統運營模式競爭,同時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技術創新方面的積極性:數字貨幣交割系統保證DC/EP不被超額認購,只有貨幣生成請求滿足驗證規則時,才會發送相應的額度憑證。
根據通用賬戶體系:
在目前的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獨特個人身份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車牌號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子錢包,可以通過高速公路支付,也可以在停車時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銀行賬戶制度是壹個非常嚴格的制度,壹般需要大量的證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戶。
支持銀行賬戶的松散耦合:
支持銀行賬戶的松耦合,意味著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
對於農村或者偏遠山區的壹些人,來中國的海外遊客等。,無法或不方便持有銀行賬戶的人,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這將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