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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集是什麽

趕集,壹種民間風俗,南方稱作“趕場”、“趕山”、“趁墟”。集市是指定期聚集進行的商品交易活動形式。主要指在曾經商品經濟不發達的時代或地區遺留下的壹種貿易組織形式。又稱市集。趕集是勞動人民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壹項活動。趕集也具有壹定的周期。

◎ 壹種民間風俗,在集市囤物換物買賣交易,北方叫“趕集”,南方叫 “趕場” 、“趕街”、“趕山”、“趕墟(趕圩)”、“趕鬧子”。

◎ 趕集 gǎnjí

[go to market;go to a fair] 到集市上去做買賣或玩耍。

朱宣鹹版畫《趕集歸來》,1960年作

朱宣鹹版畫《趕集歸來》,1960年作

這種生活習俗自古就有。雲貴川湘壹帶稱之為“趕場”或“趕街”,湘贛地區則稱為“趕墟”,湘桂粵壹帶稱為“趕鬧子”,山東壹帶稱為“趕集”。

◎在城市裏趕集:由鄉土鄉親發起的“農夫市集”,是對趕集文化傳統的傳承和針對新時期需求的變化。

釋義:趕到集市上去做買賣。

文藝作品,老舍先生於1930年到1934年在齊大任教,《大明湖》、《貓城記》、《離婚》、《趕集》等作品都是在這壹時期完成的。《趕集》是本短篇小說集,並不去趕集,包括《黑白李》《微神》等15部短篇小說在內的短篇小說。朱宣鹹版畫 [1] ,作於1960年。

詳細解釋編輯

鄉僻之地,貿易有定期。及期,買者賣者從四方前來,集於壹定的地點買賣,俗稱“趕集”。

明謝肇淛《五雜俎·地部壹》:“ 嶺 南之市謂之虛…… 山 東人謂之集。每集則百貨俱陳,四遠競湊,大至騾、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鬥粟、尺布,必於其日聚焉,謂之‘趕集’。” 清劉書年《沂水桑麻話》:“ 沂邑 集場甚多,著名者三十餘處,尚有義集、小集不計其數,通工易事,莫便於趕集。”《老殘遊記》第十九回:“每月三八大集,幾十裏的人都去趕集。” 知俠 《鐵道遊擊隊》第四章:“齊村是棗莊西邊八裏路的壹個大鎮子,今天逢大集,四鄉的莊稼人都到這裏趕集。”

gǎn jí

河北有句老俗話:“趕集上會做買賣。”意思是說,趕集、上會都是進行買賣交易的。這話有壹定道理,但不完全。會即“廟會”,就是今天常說的物資交流大會。其內容,麥前以權、耙、掃帚等農具交易為主,秋後以牛馬驢騾等大牲畜交易為主。會期少則壹天,多則三、五天,乃至七、八天、半個月的。

期間穿插進行具有民族風味和地方氣息的民間藝術表演。而“趕集”卻是名副其實的買賣交易,壹般時間較短,多者不過壹天,少則半個時辰,到集上進行交易的時機很要緊,所以前面加了個“趕”字。由於河北省各地物產品種名目繁多,因此,集市貿易歷來比較發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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