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的操作中,小編的經驗就是誰個負責經營誰是大股東,而出資方主要負責決策權。
但是在真實的企業運作中,小編也看到了很多類似於這樣場景的合夥人,往往是出資人大股東這樣錯誤的思維,最後造成了錯位,導致散夥。
(門店合夥人簽到現場)
其次,分紅時先返本金再分紅
在本金返還清楚之後,資本方可以獲得分紅比例占30-40%,經營方可以獲得60-70%。針對這樣的比例,我們也可以看到很多真實操盤時,小編也見過大多數入資的人往往拿的分紅是80%,而幹活的人拿少數,這其實不能稱之為合夥,仍然是雇傭制模式,您是否有這樣的遭遇呢?
(門店合夥人學員認真聽課)
接著,經營方裏面避免股份平分
在此小編可以建議,根據相關規定,最好其中壹方擁有70%股份,另壹方占30%。
說到這壹點,小編也看了壹些所謂的合夥模式,擁有大股份的往往還是出資方,最後的結局我們可以想想結果將會出現什麽情況?
(門店合夥人學員認真做筆記)
最後,若本金損失,經營方是否擔責
根據經營,小編建議各位出資方最好給經營方出資入夥,這樣可以增加創業成功率。這個在沒有找專業顧問咨詢而是靠3人隨意決定,往往出現了經營方不會出/借資,導致結果虧損我不承擔的結果。
綜上所述,小編剛才給出的4點建議,若各位打算做合夥,還是要參考以上四點,希望對您合夥成功,事業越做越大,實現***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