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8章看對獻祭該有的認識
壹、是獻給神,不是人的要求與制度
民28:2“妳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妳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二、要早晚的獻上(服侍神不是熱壹天涼三天,也不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民28:4早晨要獻壹只,黃昏的時候要獻壹只。
三、要彼此調配的獻(肢體間彼此的配搭,不是個人主義英雄主義。)
民28:5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壹,並搗成的油壹欣四分之壹,調和作為素祭。
四、不可有人意的參雜或者說不可以有水分的存在(因為所獻上的是火祭)
民28:3又要對他們說:妳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壹歲的公羊羔,每日兩只,作為常獻的燔祭。
民28:8晚上,妳要獻那壹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民28:24壹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今天我們在神家中的侍奉,是什麽樣的侍奉呢?是否是按著神的要求,按著聖經的真理在侍奉他呢?願我們每天的侍奉,都能夠在神的旨意中,蒙神悅納。主內***勉——2020.02.12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