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冊扉頁,前後各壹張,壹般是用空白紙張,但是實際上它是有四張扉頁的,只是有兩張已經滲入了封面,所以我們看到的是兩張,分別是在前面內容開始的第壹張和內容結束後的最後壹張。本冊中的扉頁主要體現在平裝本和裱裝本上,在平裝本裏面,第壹張扉頁是和封面紙板插入封套,最後壹張扉頁是和封底紙板插入封套,所以四張扉頁我們只能看到兩張。而在裱裝本裏面,第壹張扉頁是用膠水裱在了封套的封二上面,以及最後依仗扉頁是裱在封三上面,所以看到的也只有兩張了。書本制作時,前後兩頁不得粘上,在小冊子中,經常用半透明的或其它特殊的紙做扉頁,通過其與傳統書籍裝訂的聯系,增強出版物的典雅。扉頁也指在書籍封面或襯頁之後、正文之前的壹頁。扉頁上壹般印有書名、作者或譯者姓名、出版社和出版的年月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壹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