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在價值取向上、發展方式、發展重點上區別如下:
二者的區別:
1、在價值取向上不同:
“以物為本”是傳統城鎮化道路的發展理念。在這種發展理念主導下,壹個地區往往將城鎮化發展片面地理解為城鎮化率的提高,即城鎮人口的持續增加和城鎮規模的不斷擴張。
堅持以人為本,強調全民***享城鎮化發展成果,是新型城鎮化道路在價值取向方面的轉變。
2、在發展方式上不同:
傳統城鎮化道路較為粗放,不惜以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實現外延擴張和數量增長的目標;
新型城鎮化堅持城鎮化發展的可持續性,強調要走集約型發展道路,不斷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協同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和政府調控的引導作用,是新型城鎮化道路在發展方式和外生動力等方面的轉變。
3、在發展重點上不同:
傳統城鎮化道路通常片面強調單壹規模等級城市的發展,忽視其與其他規模等級城市的互動與聯系,甚至控制或限制其他城市的發展;
容易導致在整個城鎮體系中,受重視的某壹規模等級城市因為能夠獲得更多的發展要素而壹枝獨秀,其余城市則大多發展滯後,從而使得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之間難以實現協調發展;
新型城鎮化,堅持城鎮化發展的全面性和協調性,強調在城鎮化進程中,應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並通過城市群建設、“四化”同步、城鄉統籌、區域***建等;
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之間、“四化”之間、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等各個層面實現協調發展,是新型城鎮化道路在發展形態、發展重點、內生動力、空間結構等方面的轉變。
二者的聯系:
1、新型城鎮化道路是應傳承傳統城鎮化道路的優點並彌補其缺陷而提出的,目的是要同步提高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實現城鎮化又好又快發展。
新型城鎮化道路的提出並不意味著傳統城鎮化道路壹無是處,並不是對傳統城鎮化道路的全盤否定,我們不能忽視和否定傳統城鎮化道路推動壹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面。
只是由於具有單壹性、片面性、盲目性、粗放式等缺陷,傳統城鎮化道路在推動壹個地區經濟社會較快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問題和挑戰,即無法實現“好”字當頭的快速發展。
2、新型城鎮化道路的總體要求是既要結合時代特征,又要體現中國特色,還要符合自身特點;
內生動力來源於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的同步發展,外生動力則來源於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的有機結合;
主體發展形態是城市群;主要特征表現為經濟高效、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生態文明、城鄉壹體和區域協調。
中國***產黨新聞網-勿借“新型城鎮化”之名行“傳統城鎮化”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