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壹個國家的國民的普遍信仰來認定,最大多數國民信奉的宗教為國教的話,日本明治之初“廢佛毀釋”之後,神道教可以稱為其國教。
神道教簡稱神道,原本是日本的傳統民族宗教,最初以自然崇拜為主,屬於泛靈多神信仰(精靈崇拜),視自然界各種動植物為神祗。起初沒有正式的名稱,壹直到公元5至8世紀,佛教經韓國傳入日本,漸漸被日本人接受,為了與“佛法”壹詞分庭抗禮,創造了“神道”壹詞來區分日本固有的神道與外國傳入的佛法。是以在《日本書紀》〈用明天皇紀〉中的“天皇信佛法,尊神道。”句中,首次出現了“神道”這個呼稱。其後,自然神之外,人物神的歷任天皇、幕府將軍、功臣等也漸漸被作為膜拜對象,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
佛教初傳入日本時,神道教信徒甚為反對。由大陸渡來的有力氏族,例如蘇我氏,支持佛教。日本本土的氏族,物部氏和中臣氏擁護神道教,反對佛教。佛教僧侶具有大陸先進的知識,天皇因此支持佛教。壹時神道教失勢,然至8世紀末,佛教僧的權力亢進,天皇欲制佛教的勢力,因而神道教再度得勢,兩種宗教逐漸互相混合。至明治時期,百姓等信仰兩宗教。於是佛教寺院和神道教的神社,兩者渾然。例外的是伊勢神宮,供奉天皇的祖先,屬於古神社。至江戶時代末期,國粹的神道理論家宣稱,兩者不能相混。明治初年,興“廢佛毀釋運動”。神道教成為國家的宗教。雖明治政府承認信教的自由,但崇拜神道教成為日本國民的義務,成為統治國民的手段。當時在日語中稱為“國家神道”。
神道教大致有三種流派: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教派神道分有13個教派,每派有自己的創始人;民俗神道無嚴密組織,是農民自己祭祀農事和路神。明治維新後,政府扶持神社神道,宣布政教合壹,將神社神道定為國教,即國家神道,由政府出資資助。古來神道教的祭祀神職人員、神主(神道教的祭司)以及下級神職人員壹般都是世襲。明治政府不采傳統的制度,廢止世襲職。設置內務省中壹部局來管轄全國神社,而神職皆成內務省的職員。又將古社中多數小者,由政府統籌到大社中。1945年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投降後,在盟軍要求下,日本政府宣布政教分離,裕仁天皇發布詔書,宣布自己是人不是神,廢除國家神道,政府不得資助神社,但神社神道已經成為日本神道教信仰的主流。
日本人壹般在出生30至100天內,都會被父母帶領參拜神社,在3、5、7歲的11月15日所謂三五七節要參拜神社,升學、結婚要到神社祈求神佑。但平時求簽,祈求交通安全等到佛寺,葬禮也要佛教和尚主持。每個神社門前有壹個叫做“鳥居”的日本牌坊,正殿門楣上掛壹鈴鐺,懸壹粗繩,參拜者先要拉動粗繩,再大聲鼓掌以驚動神靈,然後雙手合壹默默祈禱。壹般不用下跪,但進入殿內須脫鞋。因日本大學升學競爭相當激烈,每年高考時,都有大批學生到神社祈禱。
神社不設立靈牌。具有重要任務的神社,壹般稱為神宮。比較重要的神道教神社有:伊勢神宮,明治神宮,日光東照宮,出雲大社,嚴島神-社,靖-國-神-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