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圖案。
據《明會典》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定,補子圖案:公、侯、駙馬、伯:麒麟、白澤;文官繡禽,以示文明:壹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鷴,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
武官繡獸,以示威猛:壹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雜職:練鵲;風憲官:獬豸。除此之外,還有補子圖案為蟒、鬥牛等題材的,應歸屬於明代的“賜服”類。
擴展資料:
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大明帝國後,先是禁胡服,繼而又以明太祖的名義下詔:衣冠悉如唐代形制。明朝的皇帝冠服、文武百官服飾、內臣服飾,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等名目,其樣制、等級、穿著禮儀真可謂繁縟。
壹般男子服飾,以袍衫為主,形制多樣,儒生文士則以襕衫、直裰為常衣。婦女服飾主要有袍衫、襖、霞披、褙子、比甲、裙子等。
百度百科-明代官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