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衣冠之治在清代的強化與民族意識危機
在物質生活中,衣冠服飾是衣食住行之首,它最顯著、最充分地表現人們的身份地位,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在衣冠服飾上有極其強烈的反映,這在中外概不例外,在中國又與禮制相結合,並成為禮制的重要內容。歷代王朝都以“會典”、“律例”、“典章”或“車服制”、“輿服制”、“喪服制”等各種條文頒布律令,規範和管理各階層的穿衣戴帽,從服裝的質料、色彩、花紋和款式都有詳盡的規定,不遺瑣細地區分君臣士庶服裝的差別,違者要以僭禮逾制處以重罰,這是華夏族的傳統。所謂“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1) 這說明我們的祖先自古以來就以衣冠禮儀的美譽“華夏”作為族稱,這既有重視儀容的方面,也包括用服裝區分尊卑貴賤這壹套規章制度,使森嚴的等級管制深入到穿衣戴帽,在華夏文明中形成衣冠之治的傳統,這是中國服飾制度的特色。
清朝是以異族入主中原,滿族原是尚武的遊牧民族,在戎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與漢人的服裝大異其趣。清王朝建立後,統治者為了泯滅漢人的民族意識,強制推行滿人的服飾,禁止漢人穿漢裝的法令非常嚴厲,堅持佩戴前朝方巾的儒生,往往遭到殺戮,這在各地引起軒然大波。最令漢人反感的是按滿族的習俗在前額剃發,後腦留發梳條大辮子。有的士大夫為了保持漢民族的氣節,寧可剃了光頭當和尚;有的在頭部畫上明朝的方巾,以示不忘故國衣冠;有的取名守發、首發,用隱諱的文字表達內心的憤慨。漢人的強烈抵制,迫使清王朝采取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陽從陰不從,所謂“十不從”的對策,這才使剃發易服的民怨得到緩和,清代服飾也得以充分吸收漢族服飾的成就。
以官服為例,馬蹄袖、馬褂是清代官員服制的壹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補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繡禽類,武官繡獸類。分別按品級的高低,繡以各類飛禽走獸,以這標幟突出官員在職能和氣質上的要求。與明代不同的是,這補子是繡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稱為“補褂”或“補服”,大褂的前胸是對襟的,補子也分為兩塊,禽獸的花樣與明代也略有差異,由於補子是在成衣後縫上的,對於邊角的加工更為精細,常常配以精致的花邊,突出了裝飾效果。明代的烏紗帽到清代換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暈”花樣的多少,分出單眼、雙眼和三眼的級別。官員的朝服和常服,裏三層外三層,行袍、行裳、馬褂、坎肩、補服,重重疊疊,還要佩戴各種朝珠、朝帶、玉佩、彩絳、花金圓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瑪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級限定,連絲絳都有明黃、寶藍、石青之分,用什麽款式、質料和顏色都要受到禮制的規範,違反規定的以犯罪論處,雍正皇帝賜死年羹堯,就有擅用鵝黃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縱容家人穿補服的罪狀。將服飾的等級之別,縷分細析到極至。女裝雖然相對寬松,但精雕細刻無微不至,鑲邊有所謂“三鑲三滾”、“五鑲五滾”、“七鑲七滾”,多至“十八鑲”,在鑲滾之外還在下擺、大襟、裙邊和袖口上綴滿各色珠翠和繡花,折襇之間再用絲線交叉串聯,連看不到的襪底、鞋底也繡上密密的花紋。這樣重重疊疊,無所不在的裝飾效果,雖然有壹定的美學價值,但如此繁瑣細密的包裝,是衣冠之治高度細密化的產物,這也使清代的服飾到了難以再發展的地步。
所以清王朝對明朝服制的變更,對華夏族的衣冠形成沖擊,卻從未動搖華夏族的衣冠之治,因為在華夏族的衣冠之治中,衣冠服飾不僅僅是生活的消費品,也是尊卑貴賤等級序列的標誌,這是物質的也是身份、地位的社會待遇,所以衣冠之治實際上是衣冠之別,有關種種穿靴、戴帽、著裝、佩飾的煩瑣規定,莫不是深入到生活的每壹細部,維持森嚴的階級統治。所以清王朝服飾變更的是形制,而不是它的實質性內容,而形制也是為了壓抑和淡化漢人的民族意識,加強清人的統治。正是因為如此,清王朝繼承、強化了華夏衣冠之治的傳統,並摻進民族壓迫意識,形成清代的服飾制度。這也意味著當清王朝統治走向衰微,民族矛盾上升到壹定地步,必然要在服飾方面再起風波。
到清末,王朝統治已有二百多年的歷史,滿漢文化在漫長的歲月中逐漸融匯,習俗相沿,代代相承,清人的服飾已經為漢人所認同,並形成新的服飾傳統,但是潛藏在清初服飾變更中的民族意識並末消亡。當社會矛盾尖銳,階級沖突激化時期,當初強制漢人剃發易服留下的民族創傷又重新復萌,成為漢人聯合反對清王朝的契機。太平軍揭竿而起,就以“蓄發易服”號召漢人反清,這對清代的衣冠之治是壹重創。
二、太平軍“蓄發易服”的旋風與不變的衣冠之治
太平軍起自貧苦農民,起義之初不論是頭領還是普通壹兵,在衣襟上概用黃布條為記,穿著簡陋,自無服制之別。占領武昌後,勢力日益壯大,輿馬服飾即有分別,進入南京,洪秀全坐上天國的統治寶座後,立即仿效帝王之制,專設“典衣衙”,從袍服、靴帽的質料、顏色、長短,壹律按官職的級別定出標準,以顯示等級的差異。各級將領都穿紅袍馬褂,包頭布的色彩和用料有嚴格的等級區分,官高壹級,拖長壹寸。1861年頒布《欽定士階條例》限定:“民間居常所戴之帽,皆用烏布纂帽。其富厚殷實之人,則緞縐紗,任由自便,但不得用別樣顏色,致與有官爵者相混。”(2) 同時對秀士、俊士、傑士、達士、國士、武士、榜眼、探花、狀元的衣帽袍靴式樣也作了與其身份相應的規定。對士兵的服飾並無定制,壹般的是裹頭、紮巾、短衣、花鞋,其中最引人註意的是蓄發系長穗,飄飄下垂。
剃頭蓄發和翎頂冠戴是滿清統治者法定的官服,太平軍首先從這裏開刀,嚴厲禁穿清朝官服,要求男子蓄發留須、婦女放足。在《奉天討胡檄》的文告中宣稱: “中國有中國之形象,令滿洲悉令削發,拖壹長尾於後,是使中國人變為禽獸也。中國有中國之衣冠,令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國人忘其根本也。”(3) 認為清朝官員的衣冠是“妖服”,在所到之處壹概加以撕毀。每占領壹地,第壹道公告往往是命令蓄發,宣布“有再剃者,殺無赦。”(4) 為了不讓帽子遮蓋已經剃了發的,裹上太平軍的紅頭巾,還下令不準戴氈帽。
清朝服飾在中國已流行二百多年,經過幾代人的傳承,已成為漢族生活方式的壹部分,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改變已經習慣的東西,尤其是不準戴氈帽,激起人們的反感,有的因為不願去掉帽子被笞打、示眾,甚至被殺。盡管蓄發易服,有種種過激的舉動,也遭遇壹些人的抵制,但自願蓄發者也不在少數,據同情太平軍的呤利對蘇州地區的觀察說: “使我感動的是,他們都樂於留發,這是太平軍和自由的標記。”這點在曾國藩的奏折中也有反映,由此可見太平軍的服飾在南方也曾風行壹時,由於這是與太平軍政權相聯系的服飾樣式,隨著太平天國的滅亡,這壹服飾也隨之消亡,以長發為特征的太平軍卻成為因此得了“長毛”的稱號。
太平軍掀起的壹股“蓄發易服”的風潮,是歷代農民起義從未有的舉動,無論是漢代的黃巾起義,唐代的黃巢,明代的李自成,在起義中服飾上也有所標記,但從沒有在社會上推行服飾變革,所以這是太平軍的創舉,但它變更的僅僅是款式形制,並非是衣冠的等級之別,洪秀全登基後立即仿效封建王朝的禮制,用衣冠區分君民士庶,維護層層隸屬的統治,在實質上依然是傳統的衣冠之治,所以太平軍的服飾變革有種族色彩並無風俗改良的意義,與近代化無緣。
三、服飾近代化與衣冠之治的解體
服飾近代化的啟動,始於以服飾變革作為風俗改良的活動,並以衣冠之治的解體作為重要的標誌,這在維新運動中有突出的表現。
鴉片戰爭以後西學東漸和早期資本主義的發生,推動了社會觀念的變化,人們痛感到民智不開是中國積弱的壹個重要原因。欲伸民權,必廣民智,欲啟民智,必先革除惡風陋習對人民的禁錮,其中尤以吸鴉片和裹足所為摧殘民體,有辱國格的兩大公害,先進的知識分子莫不對此口誅筆伐。如果說禁煙尚是對少數人不良嗜好的整治,反對裹足卻要變更上千年的陳規陋習,波及千家萬戶,比前者對社會的震撼面更為寬泛,其意義也更為深切。
廢除摧殘婦女的纏足鞋、弓鞋,是對女性的解放,也是鞋履的改制用強體、實用的觀念看待人們的衣冠鞋履,勢必要推動服飾的變革早在百日維新期間康有為上書《請禁婦女裹足折》和《請斷發易服改元折》,認為女子裹足,不能勞動;辮發長垂,不利於機器生產;寬衣博帶,長裙雅步,不便於萬國競爭的時代,請求放足、斷發、易服以便“與歐美同俗”,又說:“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風俗,新政亦不能行。”這就把變衣冠作為學習西方文明和推行新政的壹項重要內容,具有啟發民智的意義。
變衣冠中以放足啟動最早,裹足本不是清人的祖制,順治二年和康熙三年兩度禁止裹足,但終敵不過傳統習慣,旋禁旋弛,連清人婦女也被漢化,穿上瘦金蓮方。這種情況說明,改良習俗如果沒有新觀念的支持,最終免不了要被舊習慣勢力所吞沒。到清末維新變革成為社會思潮,反對裹足又得以避開滿漢的民族矛盾,容易受
到統治者的支持,有的官員還帶頭發獎章以表彰放足的女子,所以與剪辮子相比,
但是斷發易服是清王朝最忌諱的事,清初用暴力手段強制漢人剃發留辮,又豈能在清廷的子孫中斷送這壹祖制,然而正是斷發易服又成為點燃人民大眾反清鬥爭的火種。近代民主革命思想的醞釀是以反滿的民族革命為召喚的,明亡以後剃發留辮這壹辱沒漢人的亡國之痛,重又在清末民族矛盾中升級。“毀我衣冠真正恨,掃除巢穴待明朝。”(5)“忍令上國衣冠,淪於夷狄? 相率中原豪傑,還我河山!”(6) 被視為大清國民標誌的發辮,更成為詛咒的對象,“欲除滿清之藩籬,必去滿州之形狀。”(7)壹時“豬奴”、“半邊和尚”、“辮發左衽之醜類”幾乎成為排滿、仇滿的口頭禪。當革命的矛頭指向滿清統治的時候,斷發易服成為動員民眾支持革命最有力的召喚。直到辛亥革命後,1912年3 月5 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通令全國剪辮還強調:“滿虜竊國,易於冠裳,強行編發之制,悉以腥之俗。當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執,從容就義;或遁入流,以終余年。....今者滿廷已覆,民國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滌舊染之汙,作新國之民。”“以除虜俗,而壯觀瞻。”
這種種斷發易服的言論,雖然充滿了強烈的民族情緒,但不是反清復明的簡單回歸。有識之士超越種族成見,從變易國民心理的角度,宣傳剪辮的利害說: “夫辮發為物,即不必計其本非漢族制度,及被外人所誚辱,即以利用問題論,試執十人而質之曰,吾人具此辮發,於起居動作便乎? 吾可決其以當為不便者十而八九也。”(9) 雖然更改這沿襲三百年的習俗,會遇到舊習慣勢力的種種阻撓,但是這便民實用的價值,最終又導使滿漢居民不分族別地拋棄舊習,選擇了剪辮易服的行為。
以剪辮易服為契機,批判封建主義的檄文,嘻笑怒罵,令人叫絕。衣冠之治集中體現在官服上,這在清代又稱補服,即在褂子的前胸後背各綴壹塊補子,繡上飛禽走獸,以示官職的差別和道德命義,有的文章反其義而用之,說清國所以不振,是由於文官不事事,武官不能禦外外侮,但能殺同類,遂致國事愈壞,民心漸離。這正是官方制度所為。謂予不信,可觀各人的服飾: 文官的補服,是仙鶴、錦雞、孔雀、雲雁等等,此等鳥者,或示幽逸,或作聲而唳,或容止閑暇,或供市兒之玩弄,這明明是縱容偷閑溺職,愚弄人民;武官的補服都是獅子、豹、虎、熊、彪之類,面目猙惡,設這些官治民,實以禽獸對人民也。(10) 有的對朝服從頭到腳逐壹嘲弄說,紅頂,此物人血做成,其中含有無限冤魂,若將此物置於頭上,勝於虎狼十倍;朝珠,又名奴隸圈,懸於項間,其人即永有奴隸性;馬蹄袖,表示效犬馬之勞,以向主人乞憐;馬靴專為護足之用,套之足上,可以終日跪拜奔走。(11) 這種亦莊亦諧而又富有戰鬥性的檄文,在辛亥革命前夕不斷見諸報端,由於它以老百姓習見常聞的官員服裝做靶子,傳播革命思想,更易為大眾接受,使人們在斷發易服的行動中,受到壹次反封建的教育。
斷發易服到20世紀初隨著清王朝的倒臺,形成自發的群眾運動,如火如荼地展開。武昌起義前壹些愛國的青年就自發地割掉辮子,脫下清裝,“革命,革命,剪掉辮子反朝廷(12) 成為流行歌謠。廣東省宣布獨立之時,老老少少爭先恐後地剪辮子,壹日有20余萬人,中山縣紛紛成立剪辮會,壹直深入到農村小城鎮,剪辮子成為中國人的盛大節日,許金城在《民國野史》中記述說: “無數的漢人都興高采烈地剪去這條奴隸標誌的辮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選擇吉日,拜祭祖先,然後莊重地剪除,把辮子燒了。更有聯合多人同日剪辮,並燃放爆竹,舉行公宴慶祝的。”有的報紙指出,民國建立後政體、國體、官制、禮儀、歷法、刑名、娛樂、住所的諸多變化,以服裝的變化最迅速、最廣泛。壹時間“新禮服興,翎頂補服滅,剪發興,辮子滅,盤雲髻興,墮馬髻滅,愛國帽興,瓜子帽滅,愛華兕興,女兕滅,天足興,纖足滅,放足鞋興,菱鞋滅。”(13) 穿著打扮煥然壹新。
剪辮易服是在反封建思想指導下的風俗改良,不同於歷代改元易服之舉。歷史上的變衣冠所變的是形制,不變的是倫理性和等級性,即使起自下層的農民起義也不例外,太平天國的“蓄發易服”,從衣冠上維護尊卑貴賤的等級之別,與清政府並無二致。辛亥革命推翻了統治中國近三百年的清王朝,結束了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作為封建主義規章的禮制也隨之瓦解。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確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壹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用以維系封建等級制度的衣冠之治,由於它不平等性也遭到取締。民國初年頒布的《服制》規定官員不分級別,都以西式大氅或燕尾服作為大禮服,褲為西式長褲。常服可用西式或袍褂,喪禮在臂上圍黑紗。女子禮服,上裝是對襟衫,下穿裙子。此種服制打破等級界限,不分尊卑貴賤,所以雖是官員的制服,但對生活權利的平等卻起了表率的作用。即使宮廷的遺老遺少無壹例外都要遵守服制平等的原則,有記載說: “宮廷內外,壹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補服翎頂朝珠,壹概束之高閣。”(14) 真正結束衣冠倫理政治化觀念的,是孫中山提出的服裝制作的四條原則,他在復中華國貨維持會的函件中要求制定服裝的圖式,指出:“此等衣式,其要點在適於衛生,便於動作 擻誥?茫?秤詮壅啊!?15)這就使得人人須叟不可離身的服裝,擺脫等級制度和政治倫理的幹預,促使在中國延續數千年的衣冠之治徹底解體,用衛生、實用、經濟、美觀的思想來制作和選擇服裝,使著裝與現代文明接軌,這是中國服裝史的重大變革。
四、展現個性自由的窗口
辛亥革命的成功結束了幾千年的封建統治,以民權、平等為核心的民主主義思想取代封建思想體系,在我國社會生活中占有了主導的地位。這壹指導思想的確立,宣告了封建文化模式的終結,等級序列、倫理道德、生活方式壹體化的結構解體,服飾消費不再具有身份倫理的限制,還歸人民生活選擇的自由。雖然民眾因為擁有財富多寡的不同並不能真正做到選擇的自由,但是以金錢取代權力的支配地位,進入商品市場,進行等價交換,是人們擺脫身份地位的約束所能獲得的最廣泛的平等權利,這給個體自由在服飾領域的施展提供了廣闊的天地。所以在西方世界通行的服裝文明,在中國能得以迅速傳播和實施,是社會變革的成效,也是打開國門後,洶湧而來的洋布、洋裝、洋貨的沖擊在中國引起回應。
在中國最早穿西服的是雍正皇帝,至今在故宮尚保留他的這壹畫像,這如同玩賞鐘表壹樣,是統治者滿足追奇獵艷的心理,並無社會意義。乾嘉時期洋裝開始在中國城市出現,人們對此諱莫如深,無人仿效。鴉片戰爭後洋貨傾銷中國,首先在開埠的廣州、香港出現洋式打扮,女的足蹬歐式皮鞋,頭戴曼徹斯特頭巾,買辦中也有穿洋裝的,但在士大夫中絕無僅有。在19世紀末若有人提倡“易西服”,這無異是用夷變夏,為世俗所不容。宋恕力圖從著裝方面造成向西方學習的氛圍,認為變法“改試令,必自易西服始”。他把易西服看成更官制,改試令,設議院的前堤,這在當時乃是驚世駭俗之論,他自述“與人談三始,猶有然之者;談壹始(按:即易西服) 則莫不掩耳而走,怒目而罵,以為背謬已極,名教罪人。”(16) 中國最早赴美留學的幼童,因為辮子,受到美國孩子的嘲笑,紛紛剪辮易服。1881年下令撤回中國,穿西服成為壹大罪狀。駐英公使郭嵩燾為避風寒,披了壹件洋外衣,竟然遭到彈劾。
然而,禁令也好,彈劾也好,都擋不住正在發生的變化。嘉慶年間的竹枝詞已有“紗袍顏色米湯嬌,褂面洋氈勝紫貂。”洋氈、洋縐等機器生產的洋衣料有的厚實細密,有的輕薄柔軟,以優良的質地比國產的土布更勝壹籌,且因為不涉及服裝的形制,很早就引起國人的興趣。在19世紀中葉據英國藍皮書報道,在福州“幾乎在每3 個人當中,就有1 人穿著壹些我們的紡織品。這個論斷經我國經濟學史家研究認為言過其實(17)。但是無可否認的是,西方看到中國市場的遼闊,用各種手段掀起傾銷的狂潮,並以價廉物美的優勢占領了中國市場。洋貨傾銷最多的要數洋紗、洋布、洋火、洋油等等,都是有關衣食能源的生活必需品,僅衣著用料就有洋布、洋綢、洋緞、洋呢、洋羽毛、洋漳絨、洋羽線、洋被、洋毯、洋花邊、洋手巾等(18),琳瑯滿目。以上海為例,1871年進口洋布1300萬匹,1899年增至1700萬匹。“通商大埠,及內地市鎮城鄉,衣大布者十之二三,衣洋衣者十之七八。”(19) 大量的商品導引人們的消費習慣發生變化,細致光澤的洋布成為人們時尚的用料進入千家萬戶。
衣料質地的改變也促進了衣服款式的變化,輕便合體的洋服逐步贏得中國人的歡心。19世紀末穿洋裝還是冒人言大不諱之事,到1903年初廣西梧州中學總教習胡漢民,已經容許學生在“歲時令節,學生披洋衣揖孔孟。”(20)但仍屬鳳毛麟角。真正在社會上發生重大影響的是軍隊的服裝變革,1904年歸國的留日學生從實戰出發,建議軍隊剪掉辮子,就受到壹些士兵的響應,各報刊紛紛予以宣傳鼓動,1905 年端方出洋考察,隨員中有壹半剪了辮子,其中有翰林、道府、教員、武員等。1906年新編陸軍為便於戴軍帽,帶頭去掉辮子,壹時“軍界中紛紛落發辮者不可勝數”(21)。練兵處不敢公然變更祖制,拖著辮子練兵是壹大累贅,不得已采取折衷的辦法,下令將辮子盤在軍帽內,“不準擅自裁割,”(22) 新軍中有很多是留日學生,並不把這壹通令放在眼裏,剪發者仍然不斷,這對社會很有影響力,1906年天津警察受到新軍影響,剪了三分之壹。(23)從軍隊到社會,相互促動,剪去辮子穿洋裝已經不可抑制。
觀念的變化,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對洋裝的普及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本來,民主思想的傳播,激勵了人們對西方文明的向往,人們醉心於天賦人權、自由平等的理想,認為由這種理想建立的生活方式代表社會前進的方向,誰接受西方習俗,誰就是文明維新,否則就是守舊、冥頑。洋裝成為西方文明的象征,被人們推崇備至,《湖北學生界》有壹篇文章宣揚說,西裝之精神在於發奮踔勵雄武剛健,有獨立之氣象,無奴隸之根性,穿了它可振工藝,可善外交,可以強兵強種雲雲,這樣肆意誇大洋裝的心態,反映崇洋已經成為洶湧的社會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