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大融合的
明代民俗
明永樂皇帝定都北京,不僅延續了漢族幾千年的文化傳統和民風民俗,同時也保留了遼、金、元三個朝代少數民族在京城留下的部分民俗。明代北京的民風民俗是中華各民族文化和民俗大融合的具體體現。
人口遷移帶來民風民俗的轉變
明朝初年,為了鞏固北京皇都的地位,促進經濟發展,先後往北京進行過3次大的移民。移民的重點地區是山西和江浙兩地。但這3次移民主要是充實京城勞動力,因此也就多數落戶到了京郊。到永樂年間,為充實北京的經濟和文化,又“徙直隸蘇州等十郡,浙江等九省富民實北京”。這些江南富戶中,有許多選擇在景色宜人、商業繁榮的西城落戶。
來自於中原地區和江南地區的習俗和禮儀,表達了人們企盼幸福、平安、長壽、吉祥的願望,也密切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封建社會裏人們在生活中的最大願望就是生兒育女,以延續香火。當時在婦女臨產之前,娘家人都會送去雞蛋和果羹等物,祝福女兒生育順利,俗稱“催生”。嬰兒出生後,父親要帶著禮物請長輩或德高望重的人給孩子起個乳名。乳名壹般都是祝福孩子吉利長壽,如“百歲”、“長生”、“小順”、“福子”、“玉珠”等。但也有人認為給孩子起個太好的乳名會“折福減壽”,於是給孩子故意起個卑賤的乳名,認為這樣會更容易養活。還有的幹脆給男孩起個女孩的乳名,甚至給男孩留個小辮兒,穿個耳朵眼兒,戴個耳環。孩子生下的第三天或滿月,家人會集親友為孩子洗浴,俗稱“洗三”。民俗中還有給新生兒“過百天”壹說,嬰兒出生100天,父母把雙方親友聚到壹起,吃頓像樣的飯,說些祝願的話,祈禱孩子能長命百歲。
到了明代,居住在西城的南方人不斷增多,帶來了江南的婚俗。開始流行“下茶禮”,即訂親時男方向女方家送茶禮,暗寓結婚後永不反悔。茶禮分為大茶禮和小茶禮兩種。大茶禮是送衣服、首飾等,有錢人家除送錦衣以外,還要送金銀珠寶等首飾。小茶禮以果羹為主,果品的數量分為四和六或十六,“四”是二雙,有“好事成雙”的寓意,也有“四平八穩”的含義;“六”在中國傳統民俗中有“六六大順”的寓意。
婚禮則以漢族傳統習俗為主。結婚前壹天要行“催妝”禮,男方家會給女方家送壹張炕席、兩只雄雞以及壹些生活用品。結婚當日,新媳婦要舉行“過門”儀式。新郎到新娘家接親時,把壹個馬鞍放在地上,讓新娘從上面邁過去,取其諧音叫做“平安”。進新房之前,在洞房裏撒五谷和花生、栗子、大棗、桂圓等幹果,盼新娘“早生桂(貴)子”。婚禮當中要拜天地、拜父母,並且行“合巹”禮,就是新婚夫婦在新房內***飲合巹酒,象征著兩者連為壹體。結婚3日以後新娘“回門”,娘家要將壹些飲食和服飾送給女兒,同時要拜訪男方的親戚,稱作“三朝”。“過門”壹個月後,新娘要回娘家住壹段時間。
在小孩兒周歲時,講究“抓周”,陳列幾種生活用品或不同職業的用具,讓孩子信手去抓,抓著哪個,則預示著孩子是否聰明賢德或未來幹哪行。
明代的喪葬制度主要以土葬為主,只有信佛的人和少數貧困市民死後還是火葬。當時,按照風俗,家裏死人後要發喪3日。死者的家人向親朋好友發訃告,門前掛出喪牌,寫明死者的壽命年月。發喪時,死者的長子要摔盆,兒女也行披麻戴孝禮。葬後3日,家人要到墳墓行祭奠之禮,俗稱“暖墓”。此外,親屬還要服喪。服喪也有很多規矩,比如要穿素服,布鞋要縫白布,兒子孫子百日之內不刮臉、不理發,服喪期間要閉門謝客,當官的要謝職回家守喪,不能參加各種喜慶活動等。通常子女為父母或妻子為丈夫服喪的時間是3年,同胞兄弟、孫子為祖父母、胞侄為伯伯叔叔服喪是1年,壹般親戚服喪百日。過了“百日”,守喪的親友便可在“禮”上有所放松,壹般的人家也可從吉,即恢復正常的生活了。
集中展示民間風俗的廟會
明代的北京西城,寺廟和道觀眾多,如都城隍廟、護國寺、白塔寺、藥王廟、崇雲觀、白雲觀、歷代帝王廟等壹些廟宇都非常有名。隨著歷史的演變,這些廟宇不但是信徒進香、禮拜的地方,也成了廣大民眾聚會的場所。開廟之日,便成了人們交易日用生活用品和民間藝人演出的場地。到了後來,這些廟會逐步演變為商業性和娛樂性的集市,也可以說就是北京民俗的“展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