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堅決擔負起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重大政治責任 生態文明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壹體”總體布局的重要內容。要提高政 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勇於開拓創新,堅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建 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重大決策部署。
1/3 (壹)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是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重 要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表壹系列重要講話,形成了治國理政新理念 新思想新戰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壹系列重要論述,構成了內涵豐富的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戰略思想,為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指 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立 足全局、著眼長遠作出的科學決策,充分體現了我們黨高度的歷史自覺和生態自覺。要 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堅持走生產發展、生 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加快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
(二)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江西的重大使命。黨中央、 國務院將我省確定為首批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三個省份之壹,既是對我省生態文明建 設成效的充分肯定,也賦予了我省探索生態文明建設新模式的光榮使命。要牢記習近平 總書記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的殷切囑托,舉全省之力、集各方之智,深入推進國 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保護好、鞏固好、發展好我省綠色生態優勢,推動生態文明體 制改革走在前列,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三)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是江西創新發展、綠色崛起的寶貴機遇。綠色生態 是江西最大財富、最大優勢、最大品牌。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有利於釋放生態紅 利,促進產業升級,提升發展質量,把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有利於回應人民關 切、增進生態福祉,推動生態文明***建***享,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新格局。要抓住寶 貴的歷史機遇,深入落實省委“創新引領、綠色崛起、擔當實幹、興贛富民”工作方 針,努力走出壹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水平提高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奪取決勝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的新勝利。
二、牢牢把握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節約 2/3 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 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著力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開辟綠色富省、 綠色惠民新路徑,構建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格局,奮力打造美麗 中國“江西樣板”。
(壹)緊扣戰略定位。《實施方案》提出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樣板區、中部地 區綠色崛起先行區、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創新區、生態扶貧***享發展示範區。這個戰 略定位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前瞻性。牢固樹立系統思維,統籌山、江、湖等生 態要素,科學開展保護、開發和治理。促進生態優勢轉化,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 低碳發展,著力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發展質量,探索生態和經濟協調發展新路徑。充分 發揮首創精神,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創造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文明制度經驗。積極 探索生態扶貧新模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與 脫貧攻堅 深度融合,讓人民群眾更好地分享 生態紅利。
(二)貫徹基本原則 --堅持對標中央。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 總體部署,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個著力、四個堅持”重要 要求,把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堅持綠色發展。把綠色發展作為基本路徑,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大力培 育新動能、發展新經濟,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 生活方式,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進。
--堅持改革創新。深入實施創新引領方針,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大膽探索、先行先 試,不斷深化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建立具有江西特色、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堅持以 3/3
江西省生態文明建設辦公室_江西省水生態文明村建設評價細則
1 總則 1.0.1 為進壹步加強江西省水生態文明建設, 保證江西省水生態文明村 創建質量, 根據 《水利部關於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 和 《江 西省水利廳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制訂本辦法。
1.0.2 水生態文明建設以實現“三清”為目標, 遵循“三不”原則, 按照“四 無”要求,采取“四有”措施,建立評價指標體系,通過定量定性分析,對水 生態文明村建設作出評價。“三清”指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清潔;“三 不”指不破壞自然環境(不推山、不亂伐)、不破壞自然水系(不填塘、不 改河)、不破壞傳統風貌(不亂拆、不盲建);“四無”指無臟水橫流、無 黑臭水體、無涉水投訴、無水環境汙染事件;“四有”指村容村貌有序(整 潔有序)、生產生活有節(節水節能)、河塘溝渠有治(綜合治理)、山 地庭院有綠(綠化美化)。
1.0.3 水生態文明村評價遵循的原則是堅持實事求是, 客觀反映水生態 文明村建設過程,數據、資料采集要真實準確,做到評價辦法公開,評價 過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
1.0.4 本辦法適用於江西省內的水生態文明村建設評價, 建設評價範圍 為自然村及所覆蓋範圍。2 評價指標與等級劃分 2.1 建設評價指標體系 2.1.1 建設評價體系包括基本條件和建設指標, 基本條件是水生態文明1村的必備條件,建設指標是水生態文明村等級的評價依據。
2.1.2 水生態文明村建設以村莊水安全、水生態環境,村容村貌,村民 參與及管理等有壹定基礎為基本條件。
2.1.3 水生態文明村建設指標按照水安全體系、 村莊清潔體系、 水資源 體系、水生態環境體系、水景觀與水文化體系、社會公眾參與體系六類指 標進行評價。2.2 評價標準 2.2.1 水生態文明村應以小流域為依托,以自然村為單元,實行村莊清 潔、水資源和水生態環境的綜合管理。
2.2.2 在水生態文明村建設過程中采用了新機制、新方法、新技術等, 具有顯著社會經濟生態效益和典型示範效應,可獲得創新分。表 2.2.2-1 水生態文明村評價等級及評分標準建設指標(100 分) 等級 水安全 村莊清潔 水資源 (10 分) (15 分) (20 分) ------水生態 環境 (30 分) --總評分 水景觀 社會公眾 創新項 (10 分) (100 +10 分) 與水文化 參與 (15 分) (10 分) -----≥2 ≥70 ≥90合格 優秀2.2.3 本辦法確定建成的水生態文明村***分兩個等級,分別為 “合格” 和“優秀”。
滿足基本條件且總分達到 70 分以上即可評價為水生態文明合格 村;滿足基本條件且總分達到 90 分以上即可評價為水生態文明村。
3 基本條件評價 3.1 村莊水安全2結合地形地貌、水文氣象等條件,具有有效的防災減災措施,山洪災 害易發區應建立山洪預警和山洪災害應急預案,且能正常運轉發揮效益; 生活用水供水保證率在 97%以上,且飲用水幹凈清潔。
3.2 水生態環境 村域範圍內采取有效措施對汙染源進行控制和合理利用,有效降低排 汙數量;建立適宜的汙水處理設施(包括穩定塘、沼氣池、人工濕地等) ; 未在≥25°的坡地開墾。
3.3 村容村貌 村莊具備有組織排水設施,能有組織地進行垃圾收集,並對垃圾進行 合理處理。
3.4 村民參與及管理 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如村民理事會、用水協會等組織) ,並落實了人 員及分工。
4 建設指標評價 本章節內容對水安全體系、村莊清潔體系、水資源體系、水生態環境 體系、水景觀與水文化體系、社會公眾參與體系等建設指標進行細化和評 價,具體指標賦值詳見附錄。
4.1 水安全體系評價 村莊防洪標準應不低於其所處江河流域的防洪標準,村莊內防洪安全 有保障,排澇有標準。水源保護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水源保護條例的規定, 嚴控水庫坑塘規模養殖,達到生態養殖要求。評價指標主要為防洪標準達3標率、水源水質符合要求、水庫坑塘生態養殖水質達到相關要求。
4.1.1 防洪標準達標率:村域範圍內的防洪工程(堤防、水庫等工程) 應達到相關標準。
4.1.2 水源水質符合要求: 用於飲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源水質達到 相關要求,其他用水也應符合相關標準。
4.1.3 水庫坑塘要求:水庫坑塘清潔,生態養殖,水質達到相關要求。
4.1.4 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測試。
4.2 村莊清潔體系評價 村莊清潔須尊重村民意願,保障村民權益,以農村實際為出發點,重 點解決農村的基本生活條件較差、人居環境亟待改善等問題。
4.2.1 道路 (1)村莊內道路應便捷,且與對外公路相連良好並硬化或不露土。評 價指標主要為村莊道路通達性。
(2)村莊路網的通達性:通過便捷程度、與對外公路連接程度和路面 情況來反映。
(3)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2.2 綠化 (1) 村莊綠化植物選擇應符合植物生態習性和自然生態布局要求, 各 種植物配置合理,具有較強的生態功能和觀賞性,保護、發掘、繼承和發 展有特色。評價指標主要為村莊綠地率、古樹名木保有量。
( 2 )村莊綠地率( % ) :村莊建成區範圍內的綠地面積 /建成區面積 ×100%。4(3)古樹名木保有量:現存古樹名木的數量及保護情況。
(4)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2.3 垃圾收集與處理 (1)依據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生活垃圾采用分類的方式 收集,收集做到密封和防滲漏,運輸有措施、處理有辦法。評價指標主要 為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衛生廁普及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2)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 :生活垃圾定點存放並得到及時 清運的戶數/全村總戶數×100%。
(3) 衛生廁普及率 (%) : 使用衛生廁所的農戶數/全村總戶數×100%。
(4)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全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全 村生活垃圾產生總量×100%。
(5)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相關設施並走訪群眾。
4.2.4 排水設施 (1) 村莊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有組織排水, 評價指標主要為排水管溝 化率。
(2)排水管溝化率(%) :村莊建成區內通過管溝有組織排水量/村莊 建成區排水總量×100%。
(3)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及測量。
4.3 水資源體系評價 農村水資源體系主要反映水資源支撐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及農村各類活動對水資源的影響。
4.3.1 供水體系5(1)農村供水應滿足為村民提供安全、方便的生產生活用水,供水系 統應保證足夠的水量、合格的水質。評價指標主要為自來水普及率、灌溉 保證率。
(2)自來水普及率(%) :通自來水的戶數/全村總戶數×100%。
(3) 灌溉保證率 (%) : 滿足灌溉用水量的年數/灌溉的總年數×100%。
(4)評價方式:現場察看相關設施並走訪群眾。
4.3.2 用水效率 (1) 農村用水效率反映農田水利建設水平及其科技水平, 衡量對水資 源的節約保護力度。評價指標主要為節水灌溉率。
(2)節水灌溉率(%) :指本地區運用節水灌溉技術如:噴灌、微灌、 低壓管道灌溉與防滲渠道等的耕地面積/總耕地面積×100%。
(3)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4 水生態環境體系評價 農村水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可以確保村莊最基本的生存與發展及社會 經濟發展用水不受威脅,保證水生態系統的安全運轉及服務功能及價值不 受損失。
4.4.1 水生態 (1) 水生態體系主要評價水域水體維持水生態平衡、 防止水生態破壞、 促進水生態良性循環的能力。評價指標主要為生態需水量滿足程度。
(2)生態需水量滿足程度:以水系不斷流,坑塘不幹涸,有備用水源 地為標準進行評價。
(3)門塘整治:村莊內的門塘應進行整治並與周邊水系連通,達到內6外疏通,水凈能洗衣,水清有魚,有魚能吃。
(4)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4.2 水環境 (1) 水環境評價主要從水量和水質兩個方面進行評價。
評價指標主要 為水域面積、地表水環境質量; (2)水域面積:有足夠的水域面積滿足村民的生產生活及休閑娛樂, 通過水域面積率來評價。水域面積率=村域範圍內的水面面積/自然村總面 積×100%。
(3)地表水環境質量: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相關要求。
(4)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4.3 水土保持 (1)按照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方針,積 極開展水土保持工作。評價指標主要為水土流失面積比率、山林封育保護 率。
(2)水土流失面積比率(%) :水土流失面積/自然村總面積×100%, 主要反映水土流失總體情況。
(3)山林封育保護率(%) :山林封育保護面積/山林總面積×100%。
(4)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4.4 水生態環境保護 (1)應對生活、養殖和農業面源汙染源進行控制,建立合理的汙水收 集和排放體系,汙水處理應達標排放。評價指標主要為化肥、農藥施用強 度,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情況,生產生活汙水無害化處理率。7(2)化肥施用強度、農藥施用強度:村域內實際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 施用量(包括氮肥、磷肥、鉀肥和復合肥)/播種總面積,化肥施用量要求按 折純量計算。
農藥施用強度指實際用於農業生產的農藥施用量/播種總面積。
(3)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情況:村域範圍內是否建有經有 關部門或認證機構認證的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
(4)生產生活汙水無害化處理率(%) :氧化塘、氧化溝、凈化沼氣 池及土(濕)地等處理系統處理量/村內生產生活汙水排放總量×100%。
(5)評價方式:現場走訪、察看,查閱有關證明材料。
4.5 水景觀與水文化體系評價 水景觀應按照農村水域周邊的風景、 風貌和特色, 達到審美觀賞要求, 實現人水和諧理念,體現水文化特色,並與水工程相通,與蓄、排、灌系 統相匹配,改善人居環境。
4.5.1 生態水系 (1) 各類水體和水生生物得到有效保護和治理。
評價指標主要為水生 植物覆蓋率、水系連通性。
(2)水生植物覆蓋率(%) :水生植物覆蓋面積/水域面積×100%,水 生植物指能較長時間生長在水中、沼澤、濕地的壹類植物,如:蘆葦、荷 花、睡蓮、浮萍等。
(3)水系連通性:河道幹支流、湖泊及其他濕地等水系的連通情況, 反映水流的連續性和水系的連通狀況。
(4)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5.2 觀賞性8(1)農村水體沿岸應註重自然生態保護,展現當地文化特色,形成鄉 土氣息濃郁的特有風光帶。評價指標主要為觀賞遊憩價值。
(2)觀賞遊憩價值:具有旅遊資源環境特點的水景觀所提供的,集經 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為壹體的綜合效益,體現人文特色和景觀美好效果。
(3)評價方式:現場走訪、察看,問卷調查。
4.5.3 水文化 (1)水文化源於農業生產,根基於農村,對水的不同利用方式形成了 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評價指標主要為水利遺產發掘與保護程度、水文化 產業狀況、水文化宣傳效果。
(2) 水利遺產發掘與保護程度: 對歷史上通過利用水進行農業生產而 形成的耕作方式、水利工程、水利工具、水利制度、治水技術、水利農俗 等實物和文獻檔案的發掘和保護程度,反映各具特色的農村水文化基礎。
(3)水文化宣傳效果:通過廣播、宣傳牌、宣傳畫等方式,進行水文 化宣傳,並建立培訓的長效機制,統籌規劃,分層、分類開展有針對性培 訓,持續提升全體村民素質,增強村民愛水、惜水、護水的意識。
(4)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走訪、察看,問卷調查。
4.6 社會公眾參與體系評價 按照政府引導、全社會***同參與的方式對農村涉水事務進行管理。通 過法律法規、政策、村規民約及技術措施保護農村水資源和水環境,持續 滿足生產生活和改善環境對水的需求。
4.6.1 規劃編制 (1)自然村所在鄉鎮或流域應編制涉水事務規劃,並覆蓋本村,各村9應編制水事應急處理預案。評價指標主要為規劃編制情況。
(2) 規劃編制情況: 反映涉水事務規劃是否覆蓋本村及水事應急處理 預案編制情況。
(3)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
4.6.2 管理機制 (1)管理機制應包括建立管理機構,管理責任明確到人,由專人負責 聯系協調相關事宜,並將村規民約落實到位。評價指標主要為建立制度和 村規民約。
(2)建立制度和村規民約:自然村應設立涉水事務的管理機構(包括 村民理事會、 用水協會等自治性管理組織) , 通過民主議事程序, 建章立制, 明確村規民約,對涉水涉村事務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3)評價方式:查看設立管理機制的有關文件、檔案,現場檢查。
4.6.3 群眾參與 (1) 水生態文明的建設應堅持政府與群眾***同決策、 ***同執行的方式, 引導村民自主參與涉水事務。評價指標主要為村民參與度。
(2) 村民參與度: 通過壹系列的活動使得利益相關群眾有機會影響和 ***同控制資源利用、***同進行決策的過程。
(3)評價方式:查閱資料,現場察看,問卷調查。4.7 創新評價 鼓勵在水生態文明村建設過程中進行創新,采用了新機制、新方法、 新技術,具有顯著社會經濟生態效益和典型示範效應,或成為示範工程,10可獲得創新分, 其中新機制、 新方法和新技術各 2 分, 示範工程每處 2 分, 2 處及以上為 4 分,總分 10 分。115 評價方法 5.1 賦分 水生態文明村評價的賦分以總分為 110 分計。各項評價內容賦分分別 為:水安全體系評價 10 分、村莊清潔體系評價 20 分、水資源體系評價 20 分、水生態環境體系評價 25 分、水景觀與水文化體系評價 15 分、社會公 眾參與體系評價 10 分、創新項 10 分。計分細則詳見附錄。
5.2 評分公式 W=W1+ W2+ W3+ W4+ W5+ W6+ W7 式中: W——總體評價分; W1——水安全體系評價分; W2——村莊清潔體系評價分; W3——水資源體系評價分; W4——水生態環境體系評價分; W5——水景觀與水文化體系評價分; W6——社會公眾參與體系評價分; W7——創新項評價分。12附錄指標分類 水安全體系 (10) 道路 (2 分) 綠化 (2 分)江西省水生態文明村建設評價辦法得分項評分細則 指標名稱 (1)防洪標準達標率 (2)水源水質符合要求 (3)水庫坑塘符合要求 (4)村莊路網的通達性 (5)村莊綠地率 (6)古樹名木保有量 評價內容及分值 達到相關標準,得 3 分。
達到相關要求,得 3 分。
達到生態養殖要求,得 4 分。
村莊內道路便捷、與外界公路相連, 得 2 分,缺少 1 項減 1 分。
≥30%,得 1 分,否則不得分。
有且保護完好, 得 1 分, 否則不得分。村莊清 潔體系 垃圾收集與 (15 分) 處理 (9 分) 排水設施 (2 分) 水資源 體系 (20 分) 供水體系 (15 分) 用水效率 (5 分) 水生態 (8 分)(7) 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 等於 100%,得 3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
(8)衛生廁所普及率 ≥90%,得 2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9)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90%,得 4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
(10)排水設施管溝化率 ≥40%,得 2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
(11)自來水普及率 (12)灌溉保證率 (13)節水灌溉率 (14) 生態需水量滿足程度 (15)門塘整治 (16)水域面積 (17)地表水環境質量 (18)水土流失面積比率 (19)山林封育保護率 ≥70%,得 5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
≥85%,得 5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
≥40%,得 5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
水系不斷流,坑塘不幹涸,有備用水 源地,3 分;缺少 1 項減 1 分。
門塘應進行整治與周邊水系連通達到 內外疏通 2 分,水清有魚 3 分。
水面面積率≥5%,3 分,每降低 1%減 1 分。
達到相關要求, 得 4 分, 否則不得分。
低於全省平均水平(15%) ,得 4 分, 每增加 5%減 1 分。
≥90%,得 3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水環境 (7 分) 水生態 環境體 系 (30 分) 水土保持 (7)水生態環境 保護 (8 分)化肥低於全縣平均水平,達到<15kg/畝安 全標準,得 2 分,每少 1 項減 1 分; (20) 化肥、 農藥施用強度 農藥低於全縣平均水平,達到<0.4kg/畝安 全標準,得 2 分,每少 1 項減 1 分。
(21)無公害、綠色、有 有壹處及以上無公害、綠色、有機農 機農產品基地情況 產品基地,得 2 分。13(22)生活汙水無害化處理率 ≥80%,得 2 分,每減少 10%減 1 分。附錄(續)指標分類 生態水系 (5 分) 水景觀 觀賞性 與水文 (4 分) 化體系 (15 分) 水文化 (6 分) 規劃編制 (3 分)江西省水生態文明村建設評價辦法得分項評分細則 指標名稱 (23)水生植物覆蓋率 (24)水系連通性 (25)觀賞遊憩價值 (26)水利遺產發掘與 保護程度 (27)水文化宣傳效果 (28)規劃編制情況 (29)建立制度和村規 民約 (30)村民參與度 評價內容及分值 ≥10%,得 2 分,每減少 5%減 1 分。
村域範圍內點狀、線狀水系全部連 通,得 3 分,部分連通得 1 分。
具備觀賞遊憩價值,得 2 分;突出人 文特色並具有整體效果,得 2 分。
發掘出壹項保護完好的水利遺產,得 2 分。
宣傳方式多樣,能增強村民愛水、惜 水、護水的意識,村民培訓機制及內 容完備得 4 分,缺少壹項減 1.5 分。
編制涉水事務相關規劃,得 3 分。
制度完備,得 2 分。
村民參與涉水事務的決策和管理,相 關信息公開,公眾滿意,得 5 分,缺 少壹項減 2 分。社會公 管理機制 眾參與 (2 分) 體系 (10 分) 群眾參與 (5 分)14 江西省生態文明建設辦公室_2017年度江西省標準化研究項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