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可以帶白酒,但是有限制。
散裝白酒是不能帶上動車的,但封存完好的瓶裝白酒可以帶上動車,不過數量上有限制,不能超過壹箱(6瓶裝),如果帶的白酒超過數量限制,妳也可以選擇托運。
火車條列中規定“不超過100ml的酒精”,這條規定對於酒類而言比較含糊,因為我們知道白酒、紅酒、啤酒等都不是純酒精,所以也可以說是火車乘坐條例裏並沒有明確規定不可以攜帶酒類。
不同酒的限量
1、 鐵路僅對酒精有限制,對散裝白酒沒有任何的限制。沒有作限制當然就是可以任意攜帶的,不過不能超過10公斤。
2、 不超過100ml的酒精,正常來說只可以帶兩瓶,每瓶500ML的樣子。啤酒不限,紅酒、黃酒的數量也管得較松,白酒壹般可攜帶2公斤。
3、 白酒要原包裝和自用,用塑料油壺或者飲料瓶裝的散裝白酒很容易擠破、致燃,安檢處的警方會以易燃易爆品沒收處理。
4、 散裝白酒是不能帶上車的,但封存完好的瓶裝白酒可以帶上火車,不過數量不能超過壹箱(6瓶裝);如果妳隨身攜帶物品(包括白酒)的重量不得超過鐵路規定的重量(大人20KG,小孩10KG,外交人員35KG),超過時對超過的部分要補收運費的,坐火車帶白酒超過數量限制時,可以托運。
擴展資料:
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
壹、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壹、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公務用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註射槍等;
3.其他槍支: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
4.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
5.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藥: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2.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手雷、手榴彈等;
3.煙火制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以及黑火藥、煙火劑、引線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三、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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