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創面而言,不同燒傷深度的創面修復,各有其特點:
淺Ⅱ度燒傷創面是表皮層和真皮淺層修復,不涉及結締組織形成和傷口的重新塑造。修復的基本過程為上皮細胞增殖,分化和遷移;
深Ⅱ度燒傷創面的組織損傷除表皮外還有相當深度的真皮損傷,修復的基本過程除殘留的皮膚附件的上皮細胞增殖、分化和遷移外,還有血管內皮細胞和成纖維細胞增殖,結締組織形成以及傷口重新塑造;
Ⅲ度燒傷創面為全層皮膚缺損,修復的基本過程為血管內皮細胞和成纖維細胞增殖,結締組織形成,最後為傷口重新塑造。因真皮全層損毀,缺乏殘留的皮膚附件,除小範圍的全層皮膚缺損能憑借創緣的上皮細胞增殖、分化,在肉芽組織上遷移而完成修復外,範圍較大的全層皮膚缺損,超過創緣上皮細胞擴展的能力,必須憑借移植自體遊離皮片或培養的表皮細胞膜片,才能完成表皮修復。
燒傷創面修復與治療的正確與否緊密相關,且貫徹於治療的全過程。嚴重燒傷的治療是壹項系統過程,不僅搶救生命,而且還要盡可能地減輕畸形,恢復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實踐證明,影響功能恢復的因素很多,包括傷情,早期治療的方法和康復措施等。僅創面修復而言,有全身因素和局部因素,有生物化學、組織學、物理學和微環境等因素。在傷後不同時期如炎癥期細胞增殖、肉芽組織形成期、傷口重塑期,影響的因素也不盡相同,認識創面修復的全貌、本質,采取相應的措施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