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男子在生產部門中突出地位的出現,原來男女在氏族中的地位發生重大變化,男子開始占據主導地位。與此同時,婚姻由對偶婚向壹夫壹妻制過渡,父權制隨家庭出現而產生,財產按照父系繼承,世系隨父系計算。父系氏族制形成後,私有制萌芽、產生。在貧富分化加劇的情況下,階級對立出現。由此進壹步導致原始社會解體,國家開始產生。 父系氏族制不同於母系氏族制的本質區別,在於世系按父系計算,財務由子女繼承,男子是社會和家庭的核心;他有權支配家庭的財產,也有權支配家的成員。
基本特征
壹夫壹妻制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社會經濟特別迅速發展。男子逐漸從漁獵活動中轉入農牧業生產領域,特別是犁耕,勞動強度大,壹般只有男子才能勝任,從而加強了男子在農業生產中的地位。同時,制陶等手工業中工藝變得復雜,技術性強,勞動強度大,身強力壯又無生育、家務之累的男子,成為主要承擔者,這樣,取代了婦女在生產領域中的主導地位,而婦女則主要從事紡織、炊煮和生育兒女等家務勞動,正是這壹變化成為導致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的社會原因。人們在生產中所處地位的不同,決定了他們在分配社會產品中的不同地位,男子成了社會生產的主要力量、財富的重要創造者,按著當時誰生產的物品歸誰所有的原則,男子支配財務的權力逐漸增大,增強了他們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就產生了改變傳統繼承方法,使之有利於自己的意圖。因而,在婚姻形態上就是發生了變化,實行對偶婚,從妻居的條件下,男子通過認子儀式,能夠明確自己的子女,父親與子女之間的經濟關系加強了。經過長期、復雜的鬥爭、演變,諸如不落夫家、抗婚、戴假殼等多種多樣的形式、途徑,改變為男娶女嫁,妻子從夫居,子女改為從父系氏族的姓氏,妻子和子女成為丈夫家庭的成員,妻子對丈夫忠貞,這樣,保證能生育男子確鑿無誤的子女,保證父系血統的純潔,為實行父權制創造了條件,並達到保存自己財務的目的。因此,男子逐漸成為家長,並由妻子作為管理的助手,利用妻子來奪取掌握在母系手中的家庭經濟、生活管理的大權,這樣,就逐步確立了壹夫壹妻制,取代了對偶婚制,壹夫壹妻制不再僅是性的需要、沒有***同經濟的脆弱的結合,而是有經濟保障,比較穩定的婚姻形態。而且從考古資料中的成年年齡相當的男女合葬墓,家庭合葬墓,以及葬式,男子仰身直肢、女子側身屈肢等存在中得到證明。房子居住上也由原來的大房子,逐漸變為適合小家庭居住的小房子中,得到證明。從此後,男子占主導地位,標誌著母權被顛覆,女性世界的失敗。
繼承權和崇拜
在父系氏族社會裏,由男子及其兒女子孫組成壹個父系大家族(家庭),男子不僅把妻子娶進來,而且把男子留在家庭中,而把姐妹或女兒嫁出去,家庭中所留下來的僅是男子,如此繼承下去,便於男子來計算世系了。這種計算世系的實質,是為了財務的繼承權,在母系氏族中,沒有女子時,要過繼或收養來保證母系的世系不斷絕而向下傳遞,而且父系氏族中,沒有男子時,要用過繼或收養男子的方法,以保證後繼有人。
母系氏族中對女性崇拜,在紅山文化中出土的女神像、裸體女神等,是女性崇拜的體現,而在父系氏族中盛行的是男性崇拜,在龍山文化的華縣泉護村和西安客省莊遺址中都發現了陶祖,在湖南安鄉縣安障公社的度家崗遺址中發現石祖,以及清海東部柳灣出土的壹裸體男像的陶罐,都是崇拜父權的物證。
貧富分化出現
社會生產的發展,剩余物品的出現,是產生私有制的前提。社會分工和商品交換的發展,促進了私有制的形成。私有制是從占有社會開始的,先占有工具、生活用品和牲畜,進而占有奴隸和房屋,而土地的私有則比較晚。有了私有制,也就有了貧富兩極的分化,這在父親氏族時期的遺址中能夠看的比較清楚。在大汶口的遺址中,貧窮者墓葬中,隨葬品極少,甚至連壹件也沒有,但在13號墓中隨葬十四個豬頭,m10號墓中,有77個單件組成的三串頭飾,除象牙雕筒、梳及玉釵外,還有玉臂環、玉指環等稀世瑰寶,隨葬了大批精美陶器,僅陶瓶就達38件之多,遠遠超過了壹個人的實際生活需要。這證明私有財務在不斷增多,貧富分化日益懸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