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時親屬贈送的各種物品或貨幣稱為嫁妝。
在我國根據以前結婚的舊俗,嫁妝都有合歡被、對枕、櫃、箱、梳妝臺、精美的裝飾物、金銀首飾等等,這些都可以被用來當成嫁妝。
在我國傳統的結婚習俗中,女方家庭給的嫁妝都是含有不同寓意的,比如還有許多象征好兆頭的物品。以痰盂作子孫桶,希望女兒開枝散葉,兒孫滿堂。
以紅尺作子孫尺,有良田萬頃之意;花瓶代表花開富貴;銅盤及鞋則寓意壹起白頭到老;銀包皮帶有腰纏萬頃之意;剪刀有指蝴蝶雙飛;龍鳳被、床單及枕頭壹對,祝福新人恩愛纏綿;片糖則比喻甜蜜幸福;還有在我們生活中吃的碗筷,碗筷,它寓意著他們在未來的生活中可以豐衣足食。
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女方家庭除了放這些物品之外,同時也放入大量的現金,來作為嫁妝。除此以外,有的家庭也可能送壹輛車或者是壹套房。有的家庭也可能是送女兒在結婚時所需要的家具,比如洗衣機、冰箱、電視、櫃子等等。
擴展資料:
學術界對於為何要置辦嫁妝眾說紛紜
第壹種是繼承說,傑克·古迪(Jack Goody)1973年對歐洲社會進行考察,認為嫁妝在它的壹般表現形式上,是在父母死亡之前的壹種財產繼承形式。
第二種是福利說,其主要觀點是嫁妝與女兒在接受妻子集團中的生活是否幸福有關。
第三種是勞動價值說,認為婚姻償付與男女雙方在生產性勞動中所創造的價值有關,而由於男女兩性在同壹社會中所創造的勞動價值的差異,產生了社會類型與婚姻償付制度的對應。
第四種是競爭說,認為嫁妝是女人之間的競爭,而聘禮是男人為了女人而進行的競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