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規定如下:國有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門章)壹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壹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1.4cm,圓邊寬為0.12cm。
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行,即單位部門名稱放在星下方作橫排,印文使用。藍印泥壹般在逢哀喪時才用,要用藍印泥蓋,我國企事業單位壹般都用紅印泥。他們壹般是方形章、在中國古代書法裏面、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很少用到藍印泥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壹般國內公司印章用紅色,外企公司印章用藍色;有時公司內部為工作方便,會把兩種相似的印章用兩種顏色區別;印章形狀壹般沒有明確規定,但有些特別印章有規定:發票專用章為橢圓,合同章、報關章也大多為橢圓,公章為圓形,外文公章多為橢圓多邊;有時公司內部為工作方便,會把兩種相似的印章用兩種或多種形狀區分。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壹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壹樣。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 公章 /item/公章/107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