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電子商務和移動電子商務的比較和區別:
第壹:移動電子商務更適合大眾化的商務應用
由於基於固定網的電子商務與移動商務擁有不同的特性,移動電子商務不可能完全替代傳統的電子商務,兩者是相互補充、相輔相成的。移動通信所具有的靈活、便捷的特點,決定了移動電子商務應當定位於大眾化的個人消費領域,應當提供大眾化的商務應用,因此BtoC可能成為移動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模式。免費論文網
未來的移動電子商務市場將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自動支付系統,包括自動售貨機、停車場計時器、自動售票機等;半自動支付系統,包括商店的收銀櫃機、出租車計費器等;日常費用收繳系統,包括水、電、煤氣等費用的收繳等;移動互聯網接入支付系統,包括登錄商家的WAP站點購物等。
第二:與傳統的電子商務相比,移動電子商務具有許多獨特的優勢
具有隨時隨地的特點。與傳統的電子商務相比,移動電子商務的最大特點是“隨時隨地”和“個性化”。傳統電子商務已經使人們感受到了網絡所帶來的便利和樂趣,但它的局限在於臺式電腦攜帶不便,而移動電子商務則可以彌補傳統電子商務的這種缺憾,可以讓人們隨時隨地購買彩票、炒股或者購物,感受獨特的商務體驗。
用戶規模大。到去年底,我國互聯網用戶已達到9400萬,上網計算機數達到4160萬臺。而相比之下,目前我國的移動電話用戶已接近4億,是全球之最。顯然,從電腦和移動電話的普及程度來看,移動電話遠遠超過了電腦。而從用戶群體來看,手機用戶中基本包含了消費市場中的中高端用戶,而傳統的上網用戶中以缺乏支付能力的年輕人為主。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在某種程度上說,以移動電話為載體的移動電子商務不論在用戶規模上,還是在用戶消費能力上,都優於傳統的電子商務。
有較好的身份認證基礎。對傳統的電子商務而言,用戶的消費信用問題是影響其發展的壹大“瓶頸”,而移動電子商務在這方面顯然擁有壹定的優勢。這是因為手機號碼具有唯壹性,手機SIM卡上存貯的用戶信息可以確定壹個用戶的身份。對於移動商務而言,這就有了信用認證的基礎。此外,與西方國家相比,目前我國銀行卡的使用率不高,商業信用體系尚不健全,個人信用體系缺位。銀行卡使用率低、使用網點少等現實問題的存在,都給移動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了機遇。壹些專家認為,在我國,以移動終端為載體的移動小額支付,有可能代替信用卡,彌補整個社會消費信用制度的缺位,成為人們較為容易接受的新型電子支付方式。
第三:移動電子商務能夠有效規避傳統電子商務出現的泡沫
近年來,互聯網經濟大起大落,電子商務曾跌入低谷。壹些電子商務網站之所以在上壹輪網絡泡沫中悄然倒下,關鍵的是傳統的電子商務缺乏現實的用戶基礎,沒有良好的盈利模式,搭建起的是壹幢沒有支撐的空中樓閣。
與傳統的電子商務不同的是,在手機錢包、手機銀行等移動電子商務發展進程中,移動運營商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移動運營商不僅擁有龐大的用戶群,而且擁有穩定的收費關系及收費渠道。更為重要的是,近幾年來,國內移動運營商已經構建起了成熟的移動數據業務發展產業價值鏈以及與SP進行利潤分成的商業運作模式,這為移動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此外,在移動電子商務發展之初,將主要面向大眾市場,這使得移動商務的發展從壹開始就有了現實的支點。因此,在壹定意義上說,移動商務可以避免傳統電子商務所出現的泡沫和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