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養老金體系概況
1.第壹支柱:全面覆蓋並提供基本保證
同樣,美國養老金體系也有三根支柱。第壹支柱是OASDI(Old-Age, 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 Program),這是在大蕭條時期通過1935年的《社會保障法》制定的壹項具有法律強制性的社會保障計劃,涵蓋了美國約96%的工作人群。該保險計劃通過員工和雇主(通常是員工稅前工資金額的6.2%,雇主繳納同等金額)繳納的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再通過社會保障信托基金進行保守投資; 根據法律規定,該基金只能投資於由聯邦政府擔保的不可出售的股票以及證券,因此資金安盯胡巧全是有保證的。
2.第二支柱:作為第壹支柱的補充,具有遞延稅款的特征
第二支柱是職業養老金,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401(k)計劃,於1981年通過稅法引做首入。雖然固定收益(Defined Benefit)仍然作為壹個選擇存在,但如今固定繳款(Defined Contribution)在401(k)計劃中占主導地位。在DC計劃下,雇主為每個員工單獨設置401(k)賬號,然後由雇主和員工出資繳納相應的金額。通常來說,退休前不能提取資金。雇主通常會與某些基金合作,並提供壹系列投資選擇以供員工根據自身風險偏好做出選擇;員工承擔投資風險。在傳統的401(k)計劃中,員工享有根據累計貢獻劃分的按階段免稅,並且稅費僅在提款時才扣除。這樣的遞延稅制使該計劃具有吸引力。
3.第三支柱:作為第二支柱的補充,具有更大程度的靈活性
第三支柱主要包括個人退休帳戶(IRA),以及個人儲蓄和投資計劃。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建立了IRA體系,該法案通過執行相應的準入規則來保障美國人的退休資產。IRA與401(k)計劃在某種程度上類似,主要的區別在於傳統IRA的賬戶是由員工自己開通,而不是雇主。同時雇主也無需繳納相匹配的金額。
與401(k)計劃類似的是,傳統IRA的貢獻也為稅前,稅金在提款時收取。而對比401(k)中的指定基金投資的限制,IRA計劃有成千上萬的投資選擇。過去幾十年來,除了傳統版本外,401(k)計劃和IRA還有很多種變化,例如Roth 401(k),Roth IRA,SEP IRA,SAR-SEP IRA,Simple IRA等,凱鍵以滿足雇主和個人參與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