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給模式多樣化,質量更高。把原來的安置房土地改為安置房,並以公攤方式出售,價高者得。以社會化運營的形式,吸引大品牌企業參加,在安置房項目中引進大品牌企業,充分利用品牌企業的優勢,縮短開發周期(安置房項目必須在交付土地之日起9個月前開工),提升安置房建設質量。
舊改的融資渠道更好。舊屋區改造工程的籌資模式由政府全部承擔,逐步過渡到使用“土拍”、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以減輕老屋改造的資金壓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壹是將住宅用地進行掛牌出讓,以最早的速度收回土地出讓金,並統籌用作舊屋改造啟動周轉資金,使舊屋區改造項目征遷工作快速啟動。二是針對被征收對象,安置房能夠與國開行、農發行、農行等銀行的信貸資金“無縫對接”,極大地緩解了貨幣補償資金的緊張。
安置房與傳統房屋的異同關於賠償的支付方法。以前的實物補償,都是按照拆遷面積和補償房屋的面積來進行對接,多還少補;而這種貨幣化的安置方式,就是按照被拆遷人所能得到的貨幣補償和他們購買的住房的價格,來結算。可見,貨幣化安置在運作方式上與實物安置並無多大差別,但其參照物由房屋面積轉變為補償款。
關於土地的轉讓。以往的拆遷房都是通過協議出讓,由福州市、區兩級國有企業以協商價格購買和開發,除了安置房,還可以用作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公租房等。而安置房則是將土地拿到市場上,拍賣價格要高於協議價,這樣就能把剩下的普通商品房全部賣掉。
發展和建設安居工程。理想情況下,房地產企業將不再是國有企業,而是“社會力量”,如競標地塊的地產公司。但現在,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快速回暖,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地產商們不願意拿地,就會被國有企業買走。
關於土地的位置。安置房和普通的拆遷房差別不大,都是在某壹區域內,選定壹塊土地進行開發,即“原拆原遷”、“就近安置”。按照土地面積、房屋數量等因素,進行統籌規劃,以確定房屋的配建比例。
以上是對安置型商品房什麽意思以及安置房與傳統房屋的異同兩個問題的詳細解讀,安置型商品房是指在房地產市場上,全面推進貨幣化對接,並根據商品房的運營模式,組織開發和建設限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