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成本法下的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產品成本的計算:產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 單位產品成本=產品成本/本期產量,期間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三個期間費用:變動性+固定性費用總和)
銷貨成本的計算:本期銷貨成本=單位生產成本*本期銷貨量(當期初存貨為零時)
營業利潤的計算:(1)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毛利(2)銷售毛利—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利潤
銷售成本的計算:銷售成本=本期的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發生的生產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完全成本法亦稱“全部成本法”、‘歸納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計算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時,把壹定期間內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和固定制造費用的全部成本都歸納到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中去。由於完全成本法是將所有的制造成本,不論是固定的還是變動的,都吸收到單位產品上,所以這種方法也稱為“歸納(或吸收)成本法”。
在完全成本法下,單位產品成本受產量的直接影響,產量越大,單位產品成本越低,能刺激企業提高產品生產的積極性。但該法不利於成本管理和企業的短期決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