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計職業判斷是綜合能力的體現。審計人員對審計對象的判斷過程是相當復雜的,不僅體現了審計人員的職業知識和職業水平,更多的體現了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即認識問題、分析問題以及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審計是壹門技術,是壹個充滿肯定與否定的判斷思維過程。在這樣的壹個判斷思維過程中,如果沒有紮實的職業基礎、高度的職業敏感以及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就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
3.審計職業判斷貫穿於審計活動的全過程。設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需作出壹系列的重要判斷,從制定審計計劃方案、確定審計重點、設計和選取樣本、評價抽樣結果、合適審計證據,到審計風險的判斷、重要性的評估以及通過綜合收集的證據形成審計結論等,都需要運用審計職業判斷 。
4.高風險性。審計職業判斷畢竟是審計人員的主觀活動,收到判斷主體、判斷客體和審計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不可能保持百分之百的準確。主觀上,職業判斷力受審計人員智力、經驗、能力、責任心的影響;客觀上,受審計對象的復雜程度、審計內容的廣泛性以及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嚴密性影響;審計環境上,受審計人員組成、工作條件、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配合情況、外界幹預情況等因素的影響。壹旦判斷失誤,將直接影響到審計報告的信息質量,進而影響到審計報告使用者的決策正確與否,勢必引發審計風險。